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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項目申報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人才強市戰略,激勵外國專家為合肥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多做貢獻,扎實推進我市高質量發展,結合近年來工作實際,我們對《合肥市外國專家“合肥友誼獎”考核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組織征求意見。請在10月16日下午下班前書面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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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外國專家“合肥友誼獎”考核辦法》(修訂版)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勵外國專家為合肥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多作貢獻,推進我市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委、市*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引進外國人才的綜合性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設立合肥市外國專家“合肥友誼獎”,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合肥友誼獎”是合肥市人民*授予在合肥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事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專家而設立的*高榮譽。
第三條 “合肥友誼獎”每兩年遴選一次,通過遴選的*外國專家確定為“合肥友誼獎”人選。
第四條 “合肥友誼獎”考核工作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擇*的原則。
第五條 “合肥友誼獎”的考核范圍是我市企事業單位(含中直、省直駐肥單位)所聘(邀)外國專家,其中長期在肥工作的外國專家應持有效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第六條 本辦法所指外國專家:
(一)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家、專門特殊“高精尖缺”外國人才;
(二)執行中外*間、國際組織間、友好城市間協議、協定和中外經貿合同、工程技術合同,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或掌握行業領域核心關鍵技術的創新創業外國人才;
(四)在我市教育、科研、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特殊領域工作的外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五)在我市工作或為我市服務的其他領域急需的外國專業人才。
第七條 在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對華友好,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推薦申報“合肥友誼獎”。
(一)為加快建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高地,支持從事重大原始創新、開展重大技術革新,在基礎與應用研究、關鍵技術研發上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專家;
(二)在助力國家科技自立自強中,解決重點前沿領域和“卡脖子”技術問題,特別是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生命健康、腦科學、生物育種等前沿領域作出重要貢獻的外國專家;
(三)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人才強市戰略中,特別是在經濟轉型升級、技術研發、工藝改進、管理*化、帶動創新創業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外國專家;
(四)圍繞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智能家電、新能源汽車、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裝備及新材料等我市重點產業,在支援產業發展和推進重點項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專家;
(五)圍繞我市建設宜居宜業城市,在生態環境、醫療健康、科技與文化融合、城區品質提升、現代農業等社會發展領域,及在我市重大項目和重點工程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專家;
(六)在推動國際間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引進國外智力和人才培養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在抗擊重大疫情等公共事件國際合作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外國專家;
(七)在我市深入實施國際化城市建設中,講好合肥故事、傳播合肥聲音,致力于促進城市對外交流合作,支持合肥改革開放和展示美麗合肥形象中作出積極貢獻的外國專家。
第八條 “合肥友誼獎”的考核程序為:
(一)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提供《“合肥友誼獎”申請表》及有關附件材料,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與核實后,提交評審會進行考核,提出擬推薦人員名單;
(三)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后將擬推薦人員名單報市*批準;
(四)榮獲“合肥友誼獎”的外國專家,由合肥市人民*舉行頒獎儀式,授予“合肥友誼獎”獎牌和榮譽證書,并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獲得中國*友誼獎和安徽省“黃山友誼獎”的外國專家不再參加“合肥友誼獎”考核。
第十條 對獲獎外國專家的宣傳報道,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切實保護外國專家的安全和利益。公開宣傳報道獲獎外國專家及其事跡前,應先征得聘請單位和外國專家本人同意。凡不宜公開身份和事跡的外國專家,不得公開宣傳和報道。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