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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項目申報
根據市發改委通知,現將《關于進一步規范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涉及單位或個人(名單見附件),按通知要求做好相關工作。請相關個人積極聯系我們核實確認補貼賬號。
政策專人免費代理指導電話:19855109130,0551-65300586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關于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 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合政〔2018〕 101 號)《關于印發v 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實施細則〉 的通知》(合經信電子〔2018 〕553號) 《關于合肥市光伏電 站度電補貼資金項目實行目錄管理的通知》(合發改能源 〔2017〕 320 號)等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市級度 電補貼目錄項目理,提高市補專項資金使用效率,現通知
如下:
一、 關于目錄項目認定及變更
(一) 合肥市光伏電站市級度電補貼目錄項目申報審核 工作已于 2019年4 月結束,不再新增及補錄。目錄項目根 據相應補貼年限及標準享受市級獎補政策,年限到期后自動 退出。
(二) 企業類光伏項目因原業主單位改制、重組、轉讓、 破產、搬遷等原因,家庭(個人)類光伏項目因原戶主搬遷、 去世等原因,導致項目*權、收益權等發生變化時,應于 原項目備案單位辦理備案變更手續,并前往目錄管理部門申 請目錄信息變更。經審查,材料齊全并符合相關規定的,可 繼續享受市補政策。
二、 關于發電量申報與審核
(一) 發電量統計工作采取申報審核制。企業類光伏電 站須自主申報,家庭(個人)類光伏電站由當地發改(經貿) 部門集中申報。已納入市補目錄的企業類電站,按要求開展 當年度發電量自查工作(不得跨年統計),填寫企業年度發 電量統計表、資金申報表,加蓋公司公章,報送當地發改(經 貿)部門,并chengnuo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 責。
(二) 市供電公司根據市發改委年度通知要求,制定發 電量抄報、統計等相關制度,規范各項程序,指導和監督縣 (市)供電公司開展發電量統計與確認工作,及時報送當地 發改(經貿)部門。
(三)各地發改(經貿)部門開展電量審核時,須認真 比對企業和供電部門兩個渠道提供的統計表,電站目錄信息、 年度發電量、申報獎補資金等信息一致后方可采納匯總上報 , 信息不一致的,一律暫緩獎補發放。
三、關于電量認定與獎補計算
(一) 為順應光伏技術發展新形勢,助力實現 “雙 碳” 目標,鼓勵項目業主單位利用新技術新設備提高發電效率, *項目收益穩定。
(二) 從兌現2020 年度及部分 2019年度市級度電補貼 時起,實行固定補貼政策。根據項目初始申報審批容量,設 置 * 的年發電效率上限(1MW 規模項目年發電量上限為 100 萬千瓦時, 1KW 規模項目年發電量上限為1000千瓦時, 以此類推)。項目年度發電量達到或超上限數字的,以上限 發電量兌現獎補;項目年度發電量未達上限數字的,以實際 發電量兌現獎補。同時,綜合考慮光伏組件發電效率逐年衰 變的客觀情況,*項目從并網第二年起,每年減少初始發 電效率的1%, 直至期滿退出市級度電補貼目錄。獎補標準、 獎補年限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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