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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項目申報
《南譙區實施四大工程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配套文件(一)(試行)
根據《安徽省人民*辦公廳關于修訂印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辦〔2015〕40號)、《中共滁州市委辦公室、滁州市人民*辦公室關于印發〈滁州市實施四大工程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配套文件(第一批)的通知》(滁辦發〔2017〕6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體系,推動產業發展*轉型升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配套文件。
一、設立南譙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安徽省科技進步條例》、《安徽省專利條例》等相關規定,區*設立南譙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以無償資助、以獎代補、投資入股、*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支持全區科技創新工作。
二、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的獎補范圍
(一)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推我區企業實現轉型發展,切實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通過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對區屬企業購置、租用研發設備進行獎補。
1.企業購置研發設備獎補
獎補條件: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購置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單臺價格在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并經省市科技部門認定為研發設備的。
(1)年納稅超過20萬元(不含土地使用稅)的科技型企業;
(2)省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在孵企業;
(3)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在我區企業設立的應用研發機構或分支機構;
(4)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產學研用結合的新型研發機構。
獎補標準: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的15%予以獎補,單臺儀器設備獎補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獎補不超過該企業申報年度的納稅總額(不含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同時不超過500萬元(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已享受獎補的儀器設備五年內不得轉讓、出售,否則全額追回財政獎補款。
2.企業租用儀器設備獎補
獎補條件:區屬企業在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及其他科研活動時,租用安徽省儀器設備共享平臺網經省科技廳公示認定后向社會開放的儀器設備(單臺價格在30萬元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獎補標準:按年度租用費的20%給予獎補,*高不超過200萬元(含30%市級配套資金)。
(二)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
進一步以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為重點,不斷完善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建設,新建和提升一批企業研發創新平臺,帶動微小企業發展,減少企業科研成本,讓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力量。
3.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補
獎補條件: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獎補標準:(1)新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等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2)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行業技術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新認定的省級質檢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以上平臺在省組織的運行評價中獲*等次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3)新認定的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
4.企業技術中心獎補
獎補條件: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獎補標準:(1)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等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新認定的企業質檢中心,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2)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參加省組織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等次的,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3)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
5.重點(工程)實驗室獎補
獎補條件:新批準建設的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
獎補標準:(1)新批準建設的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國家、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等次的,分別給予10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2)對符合省市共建條件的企業實驗室,連續3年,每年給予100萬元的經費支持(含30%市級配套資金)。
6.科技國際合作基地獎補
獎補條件:新認定的科技國際合作基地。
獎補標準: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國際合作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組織的運行評估中取得*等次的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7.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獎補
獎補條件:新獲批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獎補標準:新獲批的國家、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含30%市級配套資金)。
8.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獎補
獎補條件: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博士后)工作站。
獎補標準:新認定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參加省組織的運行績效評價中獲*等次的,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三)支持企業申報重大科技項目
進一步發揮科技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我區產業轉型升級步伐,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引導企業通過申報重大科技項目提高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能力。
9.科技項目獎補
獎補條件:成功申報技重大專項項目的企業。
獎補標準:按國家下撥經費的5%比例予以獎補,獎補資金用于補充企業研發經費,單個項目獎補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10.省級科技重大專項獎補
獎補條件:成功申報省級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的企業。
獎補標準:按照其所獲項目經費的20%進行配套獎補,單個項目獎補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含30%市級配套資金)。
(四)支持企業引進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團隊)
把人才工作作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培養和引進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不斷*化我區科技人才隊伍存量與增量,為建設創新型南譙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支持。
11.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獎補
獎補條件:對符合滁州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標準且被省科技廳列入支持名單的科技團隊,在南譙區投資興業并與*簽訂創業合作協議的,且符合以下條件的:
(1)科技團隊創辦的公司注冊成立3年以內;
(2)科技團隊占其創辦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
(3)科技團隊及其他股東現金出資不低于市區兩級扶持資金的50%;
(4)科技團隊攜帶的科技成果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水平,并能在自公司注冊之日起18個月內轉化為產品并形成銷售。
獎補標準:“天使投資基金”作為出資人,以股權方式給予300-1000萬元的支持。
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5年內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或香港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扶持資金在企業中所占股份全部獎勵給團隊成員,每延遲1年上市獎勵比例減少20%。或自協議簽署年度以后的連續5個會計年度(含協議簽署年度),科技團隊創辦的企業累計實際繳納稅金(不含土地使用稅)達到“天使基金”出資總額,獎勵扶持總額在企業中所占股權的30%;每多完成的實際繳納稅金(不含土地使用稅)達到扶持資金總額的20%,增加10%獎勵,按比例計算,直至達到*。或在協議簽署后60個月內(含),經同意,科技團隊有權按照投資本金及退出時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資金使用成本回購扶持資金所占股權。
(五)支持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
支持企事業單位、民營科技企業進行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和生產,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12.高新技術產品獎補
獎補條件:成功申報國家、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并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
獎補標準: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每件一次性獎勵4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每件一次性獎勵2萬元。
13.科技成果轉化獎補
獎補條件: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獲認定的重點新產品、新藥證書、動植物新品種,可申請研發后補助。
獎補標準:國家重點新產品,按省排序前10名的,每個產品補助100萬元;排序11-30名的,每個產品補助60萬元;排序31名以后的,每個產品補助30萬元。企業獲三類以上國家新藥證書和藥品注冊批件且在本市投入生產,可在獲批3年內申請補助;一、二、三類新藥按省銷售額排前10名的,一類新藥補助150萬元,二類新藥補助100萬元,三類新藥補助50萬元。企業獲國家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對每個新品種補助30萬元(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
14.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獎補
獎補條件:以技術入股、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南譙區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并在市技術轉移中心辦理技術合同登記備案的。
獎補標準:按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給予技術輸入方10%的補助,單項成果*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含30%市級配套資金)。
(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為鼓勵發明創造,提高我區專利質量和擁有量,對我區符合條件的發明專利予以獎補,獎補經費用于專利成果轉化和交易等。
15.鼓勵企業和個人申請發明專利
獎補條件:在南譙區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它組織、具有本行政區域內戶籍或居住證的個人,申請的國內外的發明專利進入實審或授權的,可申請相應資助。
獎補標準:(1)實審資助:申請國內發明專利進入實審階段的,個人、其它組織和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每件資助1500元,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的企業每件資助5000元;申請國外發明專利進入實審資助5000元/件(每件*多資助2個國家)。
(2)授權獎勵: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后,個人和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每件獎勵3500元,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的企業每件獎勵15000元,當年發明專利授權量達5件以上的(含5件),每件再獎勵1000元;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獎勵20000元/件。
(3)年費資助:發明專利授權后的省、市、區獎補和年費資助,專利權人需一次性繳納授權后五個年度(不含授權當年)的年費,方可享受獎補資金。已享受市級年費資助的專利,在繳納超過上述年度的年費后,可憑收據申請資助;未享受市級年費資助的專利,不受年度限制據實資助。年費資助單一年度不超過2000元。
16.知識產權*勢企業獎補
獎補條件:獲得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勢企業”稱號的企業。
獎補標準:分別獎勵6萬元、4萬元、2萬元。
(七)支持企業提質增效
17.高新技術企業獎補
獎補條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企業。
獎補標準: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連續三次通過認定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上述均含省、市級獎勵資金)。
18.創新型企業獎補
獎補條件:獲得國家、省、市級“創新型企業”稱號的企業。
獎補標準: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
19.民營科技型企業補助
獎補條件:獲得“安徽省民營科技型企業”榮譽的企業。
補助標準:一次性獎勵2萬元。
20.高新技術產業工業總產值增幅獎補
獎補條件:納入我區高新技術產業統計范圍的企業,對年度工業總產值增幅達到一定標準的企業,按工業總產值億元以下、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上三個檔次進行獎補。
獎補標準:億元以下企業的年度工業總產值增幅超20%、30%、40%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2萬、3萬元的獎勵;億元以上企業的年度工業總產值超過全市平均增幅的,給予企業1萬元獎勵,超過全市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的,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10億元以上企業的年度總產值增幅超過10%、20%、30%、40%以上的,給予企業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上述均含30%市級配套資金)。該標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八)支持企業開展科技保險
為避免科技企業在研發、生產、銷售、售后及其他經營管理活動中,因各類現實面臨的風險而導致財產損失、利潤損失或科研經費損失等不利情況,支持企業開展科技保險。
21.科技保險獎補
獎補條件:可享受科技保險獎補支持的對象*為高新技術企業。對企業在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產品質量*保險、專利保險等5個險種的科技保險,企業*須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的科技保險合同;
(2)支付科技保險費的發票;
(3)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獎補標準:按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20%給予獎補(含30%市級配套資金)。
安徽臥濤,多年從事科技創新政策服務,關于上述各項政策都很有經驗,企業若有疑問可咨詢 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我們會有專業項目導師為您一對一解答問題。
三、申報和審批
1.獎補資金使用堅持“統一申報、統一受理、統一審核、統一獎補”的原則。
2.區科技局集中受理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申報,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獎補事項,經公示無異議,報區*審批后,由區財政局撥付獎補資金。
四、附則
1.本配套文件適用于全區科技創新型產業或項目;注冊地和稅收入庫均在南譙區的企事業單位法人或群團組織;戶籍為南譙行政區域內的公民。
2.區監察、審計部門負責加強對本配套文件的執行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的,全額追回財政獎補資金,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年內不得申請區級財政資金。
3.本配套文件由區科技局會同區經信委、區財政局、區統計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與本配套文件條款不相符的,以本配套文件為準。《南譙區專利資助辦法(試行)》(政辦函〔2010〕49號)同時廢止。
《南譙區實施四大工程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配套文件(二)(試行)
一、集聚高層次人才資源
引進和扶持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中符合國家重大產業科技戰略和科創城產業規劃的項目,給予國家重大科技專項1:1配套補助、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300—1000萬元補助、稅收貢獻獎勵等政策扶持;建設科技創新空間平臺、人才公寓房等,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經審核后,給予生產研發及住房購置(租賃)補貼等系列扶持政策(貢獻特別突出人才可享受共有產權*住房),綜合資助累積*高可獲得1億元。
二、引進和發展新型研發機構。
吸引國內外重點高校院所、知名跨國公司、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等設立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可分階段給予*高3000萬元支持。
三、支持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分階段給予100萬元至300萬元的支持。按照不低于2:8比例標準,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注資,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方發起設立不少于500萬元的種子基金,鼓勵運營方為初創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產品研發、市場開拓、企業管理等多方位的服務。
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快速成長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購置或租賃研發辦公用房,購買科技服務、科技成果以及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相關科技創新支出。
1.租用或購買科創城研發生產用房的,按其租用或購買面積給予適當補貼(*多不超過2000平方米):購買者在過戶手續完成后,按照購房總價的10%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承租者給予“兩免一減半”*惠(前兩年免租金、第三年按合同價的50%,單個企業每年*高*惠不超過50萬元。
2.給予擔保貼費和貸款貼息,符合條件的企業三年內按照其擔保費用和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的50%給予補貼,每年每個項目*高累計不超過80萬元。
3、給予科技成果轉化轉移獎補。對于滁州科創城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轉移轉化的,在成果轉化收益后,按照實際成交價的5%,實行雙向獎勵,*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于科創城內科技創新平臺、科技型企業進行科技成果異地交易的,在成果轉化收益后,按照實際成交價的3%,實行對內單向獎勵,*高不超過50萬元。
五、支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符合條件的入庫企業,給予以下扶持:
1.按照其入庫前一年研發支出10%的比例給予補助,補助額度*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認定前一年相關研發支出20%的比例給予補助,補助額度*高不超過20萬元。
2.對于新建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建設第一年度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5%給予補助,對引進和重點扶持發展的重大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確定。
3.建設期兩年內土地使用稅先征后返,企業建成后年畝均稅收分別達到2萬、4萬、6萬元、8萬和10萬元以上的,按照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方留成部分35%、55%、75%、95%和*比例給予等額獎勵。
六、加快提升科技服務能力
重點支持科技服務骨干機構進駐,構建貫通產業上下游的科技服務鏈。建設科創城科技服務中心,對新引進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經審核提供兩年免費辦公用房,并按照本地服務收入的10%給予獎勵,兩年內每年*高可給予20萬元獎勵。
七、鼓勵和支持企業主辦(參加)科技類展會
為支持科創城內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國際市場,幫助降低參展成本,將給予舉辦(參加)累計類會展的企業以下獎補:
1.參加境外展覽會:展位費補貼70%,*高限額50000元/次;交通費、生活補助50%,*高不超過5萬元。
2.參加境內展覽會:展位費補貼50%,*高限額30000元/次;交通住宿補助50%,*高不超過1萬元。
3.鼓勵舉辦會展:在科創城內舉辦超過200個標準展位或展覽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室外按每個標準展位500元給予補助,室內按每個標準展位700元給予補助。
八、建立科創城創新發展顧問制度。
聘用專業人員作為科創城發展顧問,負責指導、策劃、咨詢、引進*項目及人才(團隊)。
1.全力做好顧問人員的生活、工作服務和保障,給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0萬元的生活及工作經費補貼。
2.對于顧問人員幫助引進創新平臺及高新產業類項目的,按照其引入項目第一個建設年度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或投入運營后第一個年度營業收入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高不超過50萬元。
3.積極依托顧問人員設立招才引智工作站,對由顧問人員發起建立的工作站,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更多詳細可咨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