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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項目申報
各縣(市、區)科技局、有關單位:
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我市農業科技創新步伐,支持農業科技型企業發展,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現代農業技術創新體系,根據《滁州市農業科技型企業認定辦法》要求,經研究,開展第五批農業科技型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滁登記注冊的農業企業均可申報。申報材料經縣(市、區)初審后,由科技部門匯總上報行滁州市政服務中心二樓科技局窗口(企業申報材料一式4份,縣(市、區)聯合行文推薦)。申報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10 日。
申報材料包括的內容:
1、《滁州市農業科技型企業認定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3、經社會中介機構審查驗證的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具有規范的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及財務管理制度;
4、知識產權證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縣級以上科技立項證明、農業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5、相關資信評價等級;
6、技術依托的科研院所合作協議書。
二、認定條件
(一)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生產規模在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
(二)企業有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企業的發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的方向。
(三)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其中從事新產品技術研究開發人員應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5%以上。
(四)企業具有研究開發機構或者具有固定的產學研技術支撐單位及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
(五)企業每年用于農業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3%以上。
(六)技術產品的銷售收入和技術性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40%以上。
(七)企業的環保行政審批手續完備,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三、市科技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農委、市財政局,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后,認定第五批滁州市農業科技型企業。
四、按照《滁州市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實施辦法(暫行)》(滁辦發[2017]38號),對新認定的市級農業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
附件: 1、滁州市農業科技型企業認定申請表
2、滁州市農業科技型企業認定辦法
滁州市科學技術局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滁州市財政局 滁州市農業委員會
201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