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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行業資訊
(四)支持金融發展
50.企業上市獎勵。我市轄區內注冊企業在境內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由上市企業出具在淮股東所持限售股份托管在淮南市證券經營機構并在淮南市交易chengnuo后,市財政給予一次性600萬元獎勵。采用買殼、借殼方式上市,并將上市企業注冊地遷至本市的,參照企業首發上市的獎勵政策進行獎勵。我市轄區內注冊企業在境外成功上市后,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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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企業掛牌獎勵。我市轄區內注冊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成功掛牌的,市財政給予一性次獎勵150萬元。我市轄區內注冊企業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簡稱省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科創專板精選層等需要股改的板塊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在科創專板(基礎層、培育層)、專精特新板、科技創新板、農業板、文化旅游板、機器人板、中醫藥板等不需要股改的板塊成功掛牌的,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2.企業在“新三板”或省股權交易中心轉板實現上市(掛牌)的,在省股權交易中心從非成長板、非科創專板精選層轉至成長板、科創專板精選層的,市財政按照上述獎勵政策補足上市(掛牌)獎勵差額資金。
53.我市轄區內注冊企業在境內上市和“新三板”掛牌的,對企業因上市(掛牌)改制當年應補繳和輔導期內(不超過3年)超改制前基數部分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地財政全額補助企業;對改制過程中按規定量化到個人的資產及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等轉增股本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財政全額補助企業;對企業因上市(掛牌)改制和內部資產重組而補繳的相關稅費(不含土地出讓金),在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財政全額補助企業。我市轄區內注冊企業在境外上市,享受企業境內上市同等補助政策。
54.企業上市(掛牌)再融資獎勵。對上市(掛牌)企業再融資(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公司債券),且募集資金80%以上投資于我市的,由同級財政按照融資額的3%,給予不超過75萬元的獎勵。
55.為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積極性,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安排專項資金激勵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發展。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排名前6位的,第1名獎勵15萬元,第2名、第3名各獎勵12萬元,第4名、第5名、第6名各獎勵10萬元;保險公司中財險、壽險公司各自考核排名前3位的,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證券經營機構考核排名前3位的,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人民銀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銀保監分局完成任務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56.為調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的積極性,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推廣適合實體經濟需要的金融創新產品,對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工作進行評選獎勵,一等獎8萬元,二等獎6萬元,三等獎5萬元。
(五)支持服務業發展
57.對制造業企業分離后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標準,且服務5家以上制造業企業,對分離后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58.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市內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59.對新增入庫規模以上參與GDP核算的服務業企業,且營業收入實現增長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0%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對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下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5%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未達到規模以上,但納入省平臺參與GDP核算的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35%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萬元。
60.大力實施服務標準化發展戰略。對列入國家、省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在通過國家、省級驗收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
三、支持科技創新發展政策
61.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及以上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購置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原值10萬元及以上),市(縣)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不超過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高可達5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高可達100萬元,補助資金用于研發。對納入國家研發經費統計范圍的單位,研發投入首次超過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30萬元;年度研發經費達到100萬及以上且年增長率高于10%、20%、30%、40%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
62.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承擔單位投入不低于60%,市(縣)先行投入不超過20%,單個項目累計資助*高可達300萬元。
63.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對在淮企業購買高校院所先進技術成果并在淮轉化、產業化,同時在全國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依據轉賬憑證),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高可達100萬元。對市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依據績效情況,給予10—20萬元獎勵;對本市企事業單位,當年登記的技術合同交易總額在100—500萬元、500—1000萬元、1000—5000萬元及5000萬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獎勵。當年科技成果登記有效數達到20件及以上且年增長率超過20%的,給予3萬元獎勵。
64.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獎勵企業研發團隊;對首次進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組評審的給予3萬元資助;淮南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期滿達到合同目標的,一次性獎勵15萬元,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研發活動。
65.支持科技企業孵化服務。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66.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市級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開展績效考核,經考核*的一次性獎勵8萬元。
67.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組建的安徽省實驗室,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新組建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安徽省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市級(重點)實驗室,一次性資助10萬元,用于購置研發設備;開展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市級(重點)實驗室績效評估,擇*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68.對我市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研發項目,擇*給予支持。支持科技創新政策由市與縣(區)、園區(指壽縣、鳳臺縣、淮南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各50%比例共同兌現。
69.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應用。對已授權的中國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萬元;對已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萬元(每項發明專利*多資助2個國家);對專利權人涉外維權訴訟費,按2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維權費用補助,補助*高可達10萬元。對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的,納入“政銀擔”,并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助:融資額500萬元以下的,按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50%一次性予以補助,*高補助20萬元;融資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在省補助基礎上,市再按貸款利息和專利評估費總額的20%一次性予以補助,*高補助10萬元;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勢企業分別獎勵20萬、10萬,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勢企業獎勵10萬、5萬元;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獎的分別獎勵20萬、10萬,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和*獎的分別給予10萬、5萬元的獎勵,通過省知識產權示范園區驗收的給予獎勵10萬。獎勵資金用于知識產權布局和轉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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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現代農業發展政策
(一)促進鄉村產業發展
70.扶持農產品加工企業做大做強。對規模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年加工產值首次達到2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7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71.農產品加工企業貸款貼息,對市級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當年發生的一年期以內1000萬元以上流動資金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一定比例,根據企業已支付的利息額給予貼息。
72.實施品牌帶動戰略申報。對新認定的龍頭企業、省級龍頭企業、市級龍頭企業(包括龍頭企業甲級隊、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分別給予4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通過認證的有機農產品、綠色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對新獲得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登記的機構或組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73.拓展農產品營銷渠道。積極組織農產品加工、生產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高端農業產業展會。對按要求參展的,對展位費和運輸費等給予補助。參加省部級交易會(展銷會)且獲金獎的,對獲獎產品給予一定獎勵。
74.支持發展休閑農業及鄉村旅游業。對當年創建國家、省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園區)、農村創新創業園區、“一村一品”示范村鎮的給予一定獎勵。
75.扶持引進農產品加工企業。對新引進獨立選址的農產品加工項目,在項目投產運營后,由受益地財政按照實際完成固定資產給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限額扶持,*高比例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的6%。
(二)支持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
76.取得省級、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在通過項目驗收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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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文化旅游業發展政策
77.對創建成功的5A級景區、旅游示范區,市財政給予一次性適當獎勵。對新創建的3A級旅游景區、2A級旅游景區,通過驗收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新創建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對于新評定為四星級、三星級飯店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通過驗收的新建或改建A級旅游廁所,每座補助2萬元。
78.重點支持創意新穎,亮點突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響力和吸引力的旅游營銷活動,按活動規模進行配套補助。
79.鼓勵旅游企業組團來淮旅游,設旅游專列獎勵、一日游獎勵、二日游獎勵、三日游及以上獎勵、自駕游“組織方”旅游獎勵,具體申報條件詳見《淮南市對組織、接待游客來淮旅游企業獎勵暫行辦法》。
80.支持文旅企業參加境外、省內外或市內的會(展、賽),支持與主流媒體宣傳合作(安徽文化旅游央視廣告拼盤資金另行安排)。參會、展補助,在境外參會、展,補助每家文旅企業5000元;在省外參展,補助每家文旅企業3000元;在省內參展,補助每家文旅企業2000元;在市內參展,補助每家文旅企業800元。參賽補助,參加國家文旅部、省文旅廳或旅游合作組織舉辦的服務技能大賽、導游大賽、廚藝大賽或創意大賽等比賽,享受2000—10000元補助;參賽選手獲獎項的,獎勵團體或個人2000元;獲省級獎項的,獎勵團體或個人1000元。
81.對省廳確定的壽縣旅游扶貧重點村,2020年,旅游扶貧專項資金給予補助不少于10萬元,主要用于貧困村集散中心、停車場、旅游廁所、標識標牌等設施建設和旅游關聯產業培育以及宣傳營銷。
82.完成國家文旅部、省文旅廳旅游數據統計分析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技術服務單位報酬。
83.對納入年度省、市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旅游強市“五個一批”精品打造工程(含規劃、培訓等)、“四級聯創”工程、旅游重點項目建設工程,給予一次性獎補或支付技術服務報酬。
84.支持“5G+文旅”產業運用,培植“文旅大數據平臺”“智慧景區”等文旅產業創新升級產品,對上述產品獲得國家、省級、市級試點示范、*產品、*案例及解決方案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85.支持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強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引導,重點向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及相關行業傾斜。側重支持有影響的重點文化項目,以及文化改革創新示范試點項目;側重獎補當年新增規上限上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實施的*文化項目;側重支持黨委、*確定的重大文化項目,列入重點扶持的文藝和出版項目、媒體融合發展和輿論陣地建設項目、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文化市場體系建設項目、文化產業發展考核獎補項目、文化體制改革相關配套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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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兌現和績效管理
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通過獎補等方式落實政策,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本政策所列各條款政策兌現,具體以各政策執行部門發布的操作規程和申報通知要求為準。按照“統一管理,分類實施”的原則,各政策執行部門于次年2月份將本部門執行政策的績效評價報告報送市*及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牽頭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各政策執行部門予以支持配合。評價結果作為政策調整的依據。允許政策間資金調劑使用。市審計部門負責加強對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
本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多次獲獎的,按*高獎勵金額給予獎補,不重復計算獎補。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本政策在淮南市范圍內有效,具體由市各產業政策執行部門負責解釋,自文件印發起施行,有效期1年。原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