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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項目申報
根據《關于印發2020年現代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項目(第二批)申報指南的通知》(宣農辦〔2020〕83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區2020年現代農業產業化專項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符合《2020年現代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項目(第二批)申報指南》(下稱《指南》)申報條件的單位(《指南》見附件);
二、申報材料:按照《指南》要求執行;
三、申報程序:凡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向區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發展科申報并提供申報證明材料;
四、申報時間:申報單位于2020年11月11日前向區農業村局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代理申報免費咨詢電話:18755150066(微信同號),0551-65318129
2020年現代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
項目(第二批)申報指南
一、項目類別
(一)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項目
1.農產品加工業強縣。規上農產品加工產值累計增幅達到全市平均增幅以上,實行差別化獎勵,每個*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宣州區列入省“五個一批”工程強縣,已享受省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不予獎補)。
2.農產品加工業強企。列入市級農產品加工業“五個一批”強企的企業,企業規上產值增幅達到8%以上,根據產值和增幅實行差別化獎勵,每企業獎補不超過10萬元。(列入省“五個一批”工程的企業享受省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市級資金不予獎補)。
3.農產品加工業重點項目。列入市級農產品加工業“五個一批”的重點項目,根據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實行差別化獎勵,每項目獎補不超過10萬元(列入省“五個一批”工程的項目享受省級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市級資金不予獎補)。
4.新增10億元加工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每個獎補20萬元。
5.新增農產品加工設備投資。對規上農產品加工企業(且為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當年完成生產加工設備投資額300萬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生產設備投資額的5%補助,單個項目*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二)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項目
6.省“五個一批”重點品牌。列入省“五個一批”重點調度的4家獲得中國*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每家補助5萬元。
7.品牌宣傳。
(1)支持參與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創建的企業通過市級以上電視臺、報紙等媒體進行品牌宣傳,按照不超過宣傳費用的50%予以補助,原則上每個企業*高不超過5萬元。
(2)列入市級農產品加工業“五個一批”的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申報條件:縣(市、區)舉辦相關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大型宣傳推介活動,按照不超過費用的50%予以補助,原則上*高不超過5萬元。
8.展示展銷補助。
(1)由市農業農村局安排參加省級以上單位舉辦的各類交易會的企業(由市統一組團參加的除外),按照不低于展位費用的50%予以補助,原則上*高不超過1萬元。
(2)承擔市農業農村局安排的中國安徽名*農產品暨農業產業化交易會(2019·上海)館日活動任務的主體補助1萬元,承擔市農業農村局安排的中國安徽名*農產品暨農業產業化交易會(2020·合肥)館日活動任務的主體按照不低于費用的50%予以補助,原則上*高不超過3萬元;對承擔中國安徽名*農產品暨農業產業化交易會(2020·合肥)“塑品牌、建渠道”和“助農向前沖”推介活動的縣(市、區),按照不超過費用的50%予以補助,原則上*高不超過20萬元。對獲評2019年中國安徽名*農產品暨農業產業化交易會的*參展單位每個獎勵3000元;
(3)對市直機關食堂設立扶貧農產品展示銷售專區予以補助,每個銷售專區不超過1萬元;對承擔“八方齊心 助農戰疫”公益助農現場直播任務的績溪縣補助3萬元。
9.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獎補。2020年新增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每個獎勵不超過5萬元。
(三)支持農業經營組織化提升項目
10.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新增農民合作社每個獎補2萬元;新增省級產業化示范聯合體等每個獎補2萬元;新增市級農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每個獎補1萬元。
11.農業產業化人才培訓。用于龍頭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對參加2020年北大伯樂高級工商管理(現代農業)總裁班按照報名費用予以全額補助。
(四)支持三產融合示范項目
12.休閑農業創建。2020年創成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獎補10萬元;2020年獲得省級以上休閑農業示范園區獎補5萬元;獲得全省“十佳休閑農莊”的獎補2萬元;獲得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星級創建四星級以上的每個獎補2萬元;2020年獲評市級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點的每個獎補2萬元。2020年承擔市農業農村部門安排的各類休閑農業宣傳推介活動按照活動費用不超過50%予以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五)支持*農產品基地建設項目
13.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獲批省級以上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的每個獎補不超過10萬元。
14.茶產業提質增效。安排50萬元,該項目按照《2020年度茶產業提質增效項目申報指南》申報,市種植業局局負責審核。
15.農產品質量安全鄉鎮創建。對2020年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鄉鎮創建合格的,每個獎補不超過5萬元。
二、申報材料
(一)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
1.農產品加工業強縣:提供2020年1-10月份全縣規上農產品加工業產值增幅,預計全年增幅數據,并提供相關材料。
2.農產品加工業強企:提供2020年1-10月份農產品加工產值增幅,預計全年增幅數據,并提供相關材料。
3.農產品加工業重點項目:提供2020年項目建設發票、項目建設現場照片、計劃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出具設備現場核實情況材料。
4.新增10億元加工企業:提供1-10月份加工產值,預計年底能達到10億元產值相關佐證材料及說明。
5.新增農產品加工設備投資:提供新增設備投資項目相關合同、設備圖片、支付票據及匯總表等材料。由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出具設備現場核實情況材料。
(二)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
1.省“五個一批”品牌:提供相關文件,發票、文件、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2.品牌宣傳:提供發票、文件、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3.展示展銷補助。提供相關文件及繳費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4.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獎補。提供相關文件。
(三)支持農業經營組織化提升項目
1.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提供相關文件。
2.農業產業化人才培訓:龍頭企業管理人員培訓需提供學費憑證。
(四)支持三產融合示范項目
1.休閑農業創建:提供相關文件。
(五)支持*農產品基地建設項目
1.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根據相關文件。
2.農產品質量安全鄉鎮創建:提供相關文件。
三、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嚴格按照從下而上逐級申報的程序進行。
凡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向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申報并提供申報證明材料。
經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初核(需要現場核實的,由縣(市、區)組織)提出意見后,行文報送宣城市農業農村局(后附2020年市現代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匯總表)。負責科室:鄉村產業發展科,聯系人:吳昊,電話:3036112,18298271829。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所屬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申報,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初審匯總后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行文報送宣城市農業農村局,逾期原則上不再受理。
五、申報責任
本政策與市其它財政資金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或涉及偷稅、侵權、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經營主體,不得申報本政策支持資金。
縣(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對項目申報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負責審核,根據需要可采取現場核實。對虛假申報的行為,情節輕微的,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1.2020年度茶產業提質增效項目申報指南
2.2020年市現代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第二批)項目申報匯總表
附件1
2020年度茶產業提質增效項目申報指南
為推進茶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宣城市人民*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茶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宣政辦〔2018〕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申報宣城市2020年度茶產業提質增效項目。
一、申報對象
全市從事茶葉生產經營的市級以上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
二、扶持范圍
支持茶葉品牌宣傳推介、茶園基地建設和清潔化加工廠建設。
三、申報條件
(一)茶葉品牌宣傳推介
1.茶博會展示和宣傳推介。扶持茶葉生產經營主體自主參加合肥、北京、濟南、武夷山等茶博會,開展茶葉宣傳推介活動。安排補助資金14萬元。
(二)茶園基地建設
2.無性系良種茶園建設。扶持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建設無性系良種茶園,集中連片茶園面積達200畝以上。安排補助資金7萬元。
3.茶園病蟲草綠色防控示范點建設。依托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建設綠色防控示范點,茶園集中連片面積需達500畝以上,購買使用太陽能殺蟲燈、粘蟲板和生物農藥。安排補助資金8萬元。
4.植物源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點建設。依托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建設示范點,茶園面積需達200畝以上,購買使用植物源有機肥。安排補助資金7萬元。
(三)清潔化加工茶廠建設
5.清潔化加工茶廠建設。扶持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建設清潔化加工茶廠,需當年新建、改建或擴建標準化廠房,使用電力、液化氣等清潔化能源,購置加工機械或生產線等加工設備投入達15萬元以上。安排補助資金14萬元。
四、審核公示
1.初審: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經現場核實并公示后以正式文件推薦1家上報至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2.復審: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通過初審項目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3.公示:對通過復審的項目,將在市農業農村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本次項目資金扶持單位。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需填報《宣城市2020年茶產業發展項目申報表》。
2.*申報單位需提供生產經營主體的執照和法人證書復印件,建設方案、圖片、費用明細和票據(2020年度),和其他相關佐證資料等。
(二)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將書面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報送至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同時報送申報書電子版)審核,各縣(市、區)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將推薦文件和公示材料上報至市種植業管理服務中心,逾期或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