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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項目申報
現將《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皖經信科技函〔2020]124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的推薦工作,*先從獲得2019年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中推薦,各縣區經信局要會同同級發展改革委、科技、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和現場核查,聯合行文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并請于5月10日之前,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及其申請材料(一式1份)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同時抄報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和亳州海關。
2020年3月10日
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為促進我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企業技術中心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科技〔2018〕46號),現就做好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和主管海關,依照《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有關條件和要求,做好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遴選和推薦工作。
1. 各市(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所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認真組織申請企業編報《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包括申請報告、評價表及*要的證明材料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惠政策執行情況調查表,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
2. 各市(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所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上報的企業技術中心認真進行嚴格遴選,推薦符合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條件的企業。
3. 各市(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須于5月30日之前,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聯合行文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的申請材料(一式1份)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和合肥海關。
二、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以及*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惠政策執行情況調查表,均需通過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云平臺“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系統”,由企業網上提交,所在縣(區)和市(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二級網上審核。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需隨申報文件報送一份紙質書面材料,更名企業須按照《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及說明(一式1份)。
2020年3月6日
亳州市科技政策咨詢電話: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