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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與服務!荊州市眾創空間備案條件、申報流程和支持政策
主要功能與服務!荊州市眾創空間備案條件、申報流程和支持政策,需要申報荊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的企業有不明白的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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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引導我市眾創空間健康可持續發展,提升專業孵化服務能力,不斷完善創新創業生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根據《國家眾創空間備案暫行規定》(國科火字〔2017〕120號)、《湖北省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試行)》(鄂科技規〔2020〕1號),結合荊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眾創空間是指有效滿足新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需求,以早期創業項目、團隊和創客為服務對象,為其提供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運營新型創業服務平臺。
第三條 荊州市科學技術局是市級眾創空間備案和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對全市眾創空間的建設和發展進行管理指導。
第二章 主要功能與服務
第四條 眾創空間的發展目標是降低創業門檻、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以創業帶動就業。
第五條 眾創空間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以專業化服務推動創業者應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培育新業態。
第六條 眾創空間的特征是低成本服務、便利化條件、全要素融合、開放式平臺。為大眾創新創業提供低成本的創業場地、設備設施、寬帶網絡、開源軟硬件,推進資本、技術、人才、市場等要素不斷融合,為創新創業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
第三章 備案條件
第七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創業孵化運營能力,發展方向明確。
第八條 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場地。能提供不少于20個創業工位,具備基本的公共服務場地和一定的公共服務設施,能提供共享的活動場所和免費或低成本的互聯網接入、公共軟件、共享辦公設施等基礎辦公條件。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眾創空間提供給創業者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接待區、項目展示區、會議室、休閑活動區、專業設備區等配套服務場地。
第九條 入駐初創企業、創業團隊不少于10家(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入駐時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
第十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擁有職業孵化服務團隊和接受過創業服務能力相關培訓并取得相關執業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為入駐企業(團隊)提供創業融資服務的能力。利用互聯網金融、股權眾籌融資等方式,加強與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和其他融資服務機構的合作,完善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初創企業。
第十二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創業活動組織能力。應建立由天使投資人、成功企業家、資深管理者、技術專家、市場營銷專家等組成的專兼職導師隊伍,組織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和公益講堂、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
第十三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創業政策落實能力。應深入研究和宣傳各級政府部門出臺的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協助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財政資金支持、稅收減免、人才引進、政府采購等相關政策和措施。
第四章 申報和備案程序
第十四條 眾創空間的申報和備案程序:
1.眾創空間的運營主體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
2.所在地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實地考察并初審合格后,向荊州市科學技術局進行推薦。
3.荊州市科學技術局負責組織專家依據本辦法組織評審,并視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機構由荊州市科學技術局正式發文備案為市級眾創空間。
第十五條 市級眾創空間名稱發生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基本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三個月內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經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荊州市科學技術局提出變更建議。
第五章 管理與發展
第十六條 荊州市科學技術局建立市級眾創空間績效評價體系和退出機制,適時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級眾創空間的資格。
第十七條 各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和支持眾創空間發展,出臺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構建和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接入、公共軟硬件、教育培訓、導師服務、創業活動等費用給予適當財政補貼。
第十八條 各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所轄眾創空間的日常指導和服務,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協同推進,引導轄區內眾創空間完善和提升創新創業服務功能,以專業化服務與社交化機制吸引和集聚創新創業者,通過各具特色、形式多樣的創新創業活動,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培訓、融資、技術創新、國際資源對接等創新創業服務。
第十九條 鼓勵龍頭企業和高校院所建設發展眾創空間。龍頭企業要發揮市場優勢、產業優勢和創新優勢,構建開放式、協同式的創新平臺,讓創業企業能夠快速實現產品和市場對接。高校、科研院所要發揮人才、項目和科研資源的優勢,以眾創空間為載體,支持科研人員、高校師生轉化科研成果、開展科技創業。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荊州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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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引導我市眾創空間健康可持續發展,提升專業孵化服務能力,不斷完善創新創業生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根據《國家眾創空間備案暫行規定》(國科火字〔2017〕120號)、《湖北省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試行)》(鄂科技規〔2020〕1號),結合荊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眾創空間是指有效滿足新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需求,以早期創業項目、團隊和創客為服務對象,為其提供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運營新型創業服務平臺。
第三條 荊州市科學技術局是市級眾創空間備案和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對全市眾創空間的建設和發展進行管理指導。
第二章 主要功能與服務
第四條 眾創空間的發展目標是降低創業門檻、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以創業帶動就業。
第五條 眾創空間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以專業化服務推動創業者應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培育新業態。
第六條 眾創空間的特征是低成本服務、便利化條件、全要素融合、開放式平臺。為大眾創新創業提供低成本的創業場地、設備設施、寬帶網絡、開源軟硬件,推進資本、技術、人才、市場等要素不斷融合,為創新創業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
第三章 備案條件
第七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創業孵化運營能力,發展方向明確。
第八條 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場地。能提供不少于20個創業工位,具備基本的公共服務場地和一定的公共服務設施,能提供共享的活動場所和免費或低成本的互聯網接入、公共軟件、共享辦公設施等基礎辦公條件。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眾創空間提供給創業者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接待區、項目展示區、會議室、休閑活動區、專業設備區等配套服務場地。
第九條 入駐初創企業、創業團隊不少于10家(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入駐時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
第十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創業孵化服務能力。擁有職業孵化服務團隊和接受過創業服務能力相關培訓并取得相關執業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為入駐企業(團隊)提供創業融資服務的能力。利用互聯網金融、股權眾籌融資等方式,加強與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和其他融資服務機構的合作,完善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初創企業。
第十二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創業活動組織能力。應建立由天使投資人、成功企業家、資深管理者、技術專家、市場營銷專家等組成的專兼職導師隊伍,組織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和公益講堂、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
第十三條 眾創空間必須具備創業政策落實能力。應深入研究和宣傳各級政府部門出臺的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協助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財政資金支持、稅收減免、人才引進、政府采購等相關政策和措施。
第四章 申報和備案程序
第十四條 眾創空間的申報和備案程序:
1.眾創空間的運營主體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
2.所在地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實地考察并初審合格后,向荊州市科學技術局進行推薦。
3.荊州市科學技術局負責組織專家依據本辦法組織評審,并視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機構由荊州市科學技術局正式發文備案為市級眾創空間。
第十五條 市級眾創空間名稱發生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基本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三個月內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經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荊州市科學技術局提出變更建議。
第五章 管理與發展
第十六條 荊州市科學技術局建立市級眾創空間績效評價體系和退出機制,適時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級眾創空間的資格。
第十七條 各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和支持眾創空間發展,出臺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構建和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接入、公共軟硬件、教育培訓、導師服務、創業活動等費用給予適當財政補貼。
第十八條 各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所轄眾創空間的日常指導和服務,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協同推進,引導轄區內眾創空間完善和提升創新創業服務功能,以專業化服務與社交化機制吸引和集聚創新創業者,通過各具特色、形式多樣的創新創業活動,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培訓、融資、技術創新、國際資源對接等創新創業服務。
第十九條 鼓勵龍頭企業和高校院所建設發展眾創空間。龍頭企業要發揮市場優勢、產業優勢和創新優勢,構建開放式、協同式的創新平臺,讓創業企業能夠快速實現產品和市場對接。高校、科研院所要發揮人才、項目和科研資源的優勢,以眾創空間為載體,支持科研人員、高校師生轉化科研成果、開展科技創業。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荊州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