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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
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企業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可咨詢小編:
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及佐證材料要求,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企業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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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在武漢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見附件3)。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擬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須先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佐證材料要求
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應在培育平臺按順序上傳以下材料:
(一)滿足《細則》“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所規定四項直通條件之一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掃描件(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自評表封面和“真實性聲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4.2021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5.企業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500字以內);
6.直通條件佐證:至少提供以下四項證明材料之一:
(1)2021年以來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防科技獎;省級科技獎勵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獎的一、二、三等獎;獲獎證書需體現企業名稱);
(2)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的佐證材料;
(3)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佐證材料(包括國家、湖北省、武漢市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以及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4)2021年以來新增股權融資總額500萬元以上佐證材料(包括投資者符合《細則》所規定合格機構投資者的證明材料、銀行到賬憑證、出讓股權不超過30%證明材料等)。
(二)不滿足《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所規定的直通條件,需通過評價指標計算得分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自評表封面和“真實性聲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2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2022年度審計報告正文和部分附注,需有審計機構印章。如無2022年度審計報告,則提供帶稅務印章的2022年度納稅申報表,以上資料需體現2022年度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等數據);
4.2024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2024年度審計報告正文及部分附注,需有審計機構印章。如無2024年度審計報告,則提供2024年度納稅申報表和資產負債表,需包含《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若無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可提供《期間費用明細表》。以上資料需體現2024年度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研發費用、資產總計、負債總計等數據);
5.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6.2021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7.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佐證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評分值較高的1項知識產權佐證;其中“I類高價值知識產權”需提供《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自主研發的I類知識產權”需提供企業申請該知識產權時的相關證明材料,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8.企業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5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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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在武漢市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見附件3)。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擬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須先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佐證材料要求
申報創新型中小企業應在培育平臺按順序上傳以下材料:
(一)滿足《細則》“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所規定四項直通條件之一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掃描件(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自評表封面和“真實性聲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4.2021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5.企業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500字以內);
6.直通條件佐證:至少提供以下四項證明材料之一:
(1)2021年以來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防科技獎;省級科技獎勵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獎的一、二、三等獎;獲獎證書需體現企業名稱);
(2)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榮譽的佐證材料;
(3)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佐證材料(包括國家、湖北省、武漢市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以及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4)2021年以來新增股權融資總額500萬元以上佐證材料(包括投資者符合《細則》所規定合格機構投資者的證明材料、銀行到賬憑證、出讓股權不超過30%證明材料等)。
(二)不滿足《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所規定的直通條件,需通過評價指標計算得分的,需上傳以下佐證材料:
1.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在培育平臺填寫后下載打印,相關數據須與培育平臺申報系統保持一致,在“真實性聲明”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自評表封面和“真實性聲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2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2022年度審計報告正文和部分附注,需有審計機構印章。如無2022年度審計報告,則提供帶稅務印章的2022年度納稅申報表,以上資料需體現2022年度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等數據);
4.2024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2024年度審計報告正文及部分附注,需有審計機構印章。如無2024年度審計報告,則提供2024年度納稅申報表和資產負債表,需包含《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若無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可提供《期間費用明細表》。以上資料需體現2024年度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研發費用、資產總計、負債總計等數據);
5.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參保證明(需體現社保繳費人數,如企業以合并報表數據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
6.2021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在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7.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佐證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評分值較高的1項知識產權佐證;其中“I類高價值知識產權”需提供《細則》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自主研發的I類知識產權”需提供企業申請該知識產權時的相關證明材料,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8.企業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50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