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申報
- 2022-7-1 2023年武漢市非物質文...
- 2022-6-8 科技項目申報
-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8 發明專利申請
外省市行業資訊
才聚荊楚·夢圓黃岡!黃岡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獎勵補貼細則!
才聚荊楚·夢圓黃岡!黃岡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獎勵補貼,黃州區、麻城市、武穴市、團風縣、浠水縣、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黃梅縣、紅安縣朋友申報就業創業獎勵可咨詢:
才聚荊楚·夢圓黃岡!黃岡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獎勵補貼,黃州區、麻城市、武穴市、團風縣、浠水縣、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黃梅縣、紅安縣朋友申報就業創業獎勵可咨詢: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黃岡市提升高校畢業生留黃來黃待遇
1.黃岡市實行自由落戶。
高校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在黃岡市區、市內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自由選擇落戶,其父母、配偶、子女可隨遷落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黃岡市發放生活津補貼。
落實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若干意見》(黃發〔2017〕13號),對在我市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連續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對在我市企事業單位掛職實習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按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黃岡市給予就業補貼和社保補貼。
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黃岡市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78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全面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黃岡市加強人才住房保障。
黃岡市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黃岡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措施》,對當年新引進(簽訂合同、落戶黃岡城區)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大專畢業生,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落實《黃岡市區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在我市就業創業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高層次人才(包括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給予最長5年的低租金或免租金入住期,也可以優于市場價格購置人才保障性住房。制定完善市縣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補貼辦法,對在黃州城區就業或創業的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可申領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黃岡市強化高層次人才待遇保障。
黃岡市對公益二類高校、科研院所、醫院、新聞單位、省級示范高中和國有企業招聘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多元分配方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特設崗位待遇。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分別按專業技術七級、十級設崗;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分別按管理職員七級、八級設崗。(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政府國資委,在黃各高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黃岡市拓寬高校畢業生留黃來黃就業渠道
7.黃岡市開發更多優質崗位。
黃岡市建設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黃岡功能區,力爭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每年增長10%以上;做大做強工業主導產業、農業特色優勢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努力打造一批百億級規模以上的產業集群,提供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根據規上企業、重點龍頭企業、國有企業人才需求,面向高校畢業生,每年提供5000個以上優質崗位。(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黃岡市擴大企業吸納規模。
黃岡市組織全市各類企業到市內外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每年不少于50場次,提供就業崗位不少于1萬個。支持中小微企業更多招用高校畢業生,及時按規定兌現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鼓勵各類高校向我市企業輸送畢業生,所輸送的畢業生與我市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給予學校2000元/人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黃岡市穩定政策性崗位。
黃岡市保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規??傮w穩定。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司法機關就業渠道。全市國有企業新增崗位應拿出不低于50%比例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落實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管理辦法。繼續從國內“雙一流”高校應屆畢業生中招錄定向選調生。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規模。(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征兵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0.黃岡市擴大就業見習規模。
黃岡市每年新建一批就業見習基地,擴大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規模,鼓勵引導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按本地最低工資70%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單位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見習單位應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1.黃岡市組織開展頂崗實習。
黃岡市鼓勵支持在校大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提高實踐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對頂崗實習大學生給予1000元/人·月的生活補貼;對按規定落實頂崗實習待遇的企業,按照實習人數給予500元/人·月的實習補貼;對高校組織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超過3個月的,按照實習人數給予300元/人·月的實習獎補。人社部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要積極組織開展頂崗實習工作,財政部門要保障好相關工作經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2.黃岡市拓寬基層就業空間。
黃岡市統籌用好各方資源,充分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司法輔助等就業機會,原則上所有新招聘崗位全部向高校畢業生開放。鼓勵具備條件的行政村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到村擔任村務工作者。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實施“萬名大學生鄉村醫生配備”項目、“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鼓勵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鄉村醫生、基層教師、社區工作者等基層崗位就業。對符合我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可采取面試、技能測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黃岡市鼓勵靈活就業。
黃岡市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引導高校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不論戶籍地均可選擇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4.黃岡市促進技能就業。
黃岡市鼓勵在黃高校大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補貼性培訓對象擴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推進校企合作聯合辦班專項計劃,鼓勵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聯合企業開設“訂單班”“冠名班”。對聯合舉辦的“訂單班”“冠名班”每年每班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在黃各高校)
三、黃岡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在黃創新創業
15.黃岡市發放創業補貼。
黃岡市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6.黃岡市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
黃岡市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0萬元,對貸款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屬地財政根據實際情況貼息。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個人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創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22萬元、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額度申請“捆綁式”貸款,期限內屬地財政按政策規定貼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7.黃岡市加強創業資金扶持。
黃岡市對在校及畢業5年內大學生在我市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按規定通過評審的,給予5-50萬元扶持資金。引導支持創業大學生申報“青創貸”。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鼓勵各類創投機構投資扶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8.黃岡市打造創業孵化示范平臺。
黃岡市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黃各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發揮專業孵化器作用,打造“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創業生態鏈。建設高標準大學生創業孵化平臺,爭創省級、國家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爭取省級、國家級獎補。對孵化成效突出的示范基地,各地可給予一定獎補。開辟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限制,支持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依法依規提供“工位登記”“托管登記”等“一址多照”服務,降低大學生創業者住所成本。(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9.黃岡市給予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黃岡市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且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租用經營場地的,給予不超過3年的場地租金補貼。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等,應安排比例不少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各地大學生創業孵化器要持續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十免一直通”創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0.黃岡市加強創業教育培訓。
黃岡市在黃高校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活動和自主創業情況可折算為學分,允許以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支持在黃高校完善創業休學制度。鼓勵在黃高校設置創新創業獎學金,對表現優異的學生予以適當獎勵。大力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畢業學年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培訓類別分別給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在黃各高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黃岡市加強各項服務保障
21.黃岡市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
黃岡市加快培育壯大人力資源產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業化服務水平。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應屆高校畢業生留黃就業創業免費提供服務的,可根據服務人數、成效等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組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我市重點企業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按規定給予1000元/人的就業服務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2.黃岡市深化產教融合。
黃岡市支持在黃高校建立緊密對接我市產業鏈、創新鏈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學科專業體系,提高專業對產業需求的快速響應度,新增項目資金安排向推行產教融合的學科專業傾斜。連續三年每年給予1000萬元專業建設經費支持市屬高校對接重點產業新開專業。鼓勵在黃高校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培養模式,開展學校與企業,專業與企業、院系與企業等多層次合作辦學。人社、教育、經信部門與在黃高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建立健全招生、人才培養與就業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在黃各高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3.黃岡市優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
黃岡市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事通辦”服務窗口,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打包辦。優化招聘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推動各項就業資源向校園延伸;持續舉辦“才聚荊楚·夢圓黃岡”高校畢業生聯合招聘、百日千萬網絡招聘等活動,密集開展線上線下專項招聘。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行實名制幫扶;對特殊困難的高校畢業生,通過公益性崗位等兜底安置;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創業失敗大學生,按規定程序納入相應的救助范圍。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結對幫扶。對促進高校畢業生在黃就業創業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事項,各級政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4.黃岡市維護就業權益。
黃岡市加強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行為監管,依法打擊“黑中介”“黑市場”、虛假招聘和以求職、就業、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大學生就業權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5.黃岡市加強教育引導。
黃岡市健全高校畢業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講好大學生就業創業故事,選樹“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創業之星”“長江學子”等先進典型,積極組織參與“互聯網+”“中國創翼”“創立方”“創天下”等創新創業大賽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將職業選擇融入國家發展,在奮斗中實現人生價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團市委,在黃各高校)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同時滿足我市“人才新政22條”政策享受條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則給予相關補貼,不再重復享受。涉及財政性資金支出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
12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武漢分公司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黃岡市提升高校畢業生留黃來黃待遇
1.黃岡市實行自由落戶。
高校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在黃岡市區、市內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自由選擇落戶,其父母、配偶、子女可隨遷落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黃岡市發放生活津補貼。
落實市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若干意見》(黃發〔2017〕13號),對在我市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連續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對在我市企事業單位掛職實習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按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黃岡市給予就業補貼和社保補貼。
對中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分別給予企業和個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黃岡市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人每年78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法享受稅收減免。全面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黃岡市加強人才住房保障。
黃岡市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黃岡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措施》,對當年新引進(簽訂合同、落戶黃岡城區)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大專畢業生,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落實《黃岡市區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在我市就業創業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高層次人才(包括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給予最長5年的低租金或免租金入住期,也可以優于市場價格購置人才保障性住房。制定完善市縣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補貼辦法,對在黃州城區就業或創業的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可申領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黃岡市強化高層次人才待遇保障。
黃岡市對公益二類高校、科研院所、醫院、新聞單位、省級示范高中和國有企業招聘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多元分配方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特設崗位待遇。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分別按專業技術七級、十級設崗;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分別按管理職員七級、八級設崗。(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政府國資委,在黃各高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黃岡市拓寬高校畢業生留黃來黃就業渠道
7.黃岡市開發更多優質崗位。
黃岡市建設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黃岡功能區,力爭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每年增長10%以上;做大做強工業主導產業、農業特色優勢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努力打造一批百億級規模以上的產業集群,提供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根據規上企業、重點龍頭企業、國有企業人才需求,面向高校畢業生,每年提供5000個以上優質崗位。(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8.黃岡市擴大企業吸納規模。
黃岡市組織全市各類企業到市內外高校舉辦專場招聘會每年不少于50場次,提供就業崗位不少于1萬個。支持中小微企業更多招用高校畢業生,及時按規定兌現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鼓勵各類高校向我市企業輸送畢業生,所輸送的畢業生與我市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給予學校2000元/人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9.黃岡市穩定政策性崗位。
黃岡市保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規??傮w穩定。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范便捷招錄機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司法機關就業渠道。全市國有企業新增崗位應拿出不低于50%比例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落實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管理辦法。繼續從國內“雙一流”高校應屆畢業生中招錄定向選調生。進一步擴大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規模。(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征兵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0.黃岡市擴大就業見習規模。
黃岡市每年新建一批就業見習基地,擴大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規模,鼓勵引導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按本地最低工資70%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單位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見習單位應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1.黃岡市組織開展頂崗實習。
黃岡市鼓勵支持在校大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提高實踐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對頂崗實習大學生給予1000元/人·月的生活補貼;對按規定落實頂崗實習待遇的企業,按照實習人數給予500元/人·月的實習補貼;對高校組織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超過3個月的,按照實習人數給予300元/人·月的實習獎補。人社部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要積極組織開展頂崗實習工作,財政部門要保障好相關工作經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2.黃岡市拓寬基層就業空間。
黃岡市統籌用好各方資源,充分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司法輔助等就業機會,原則上所有新招聘崗位全部向高校畢業生開放。鼓勵具備條件的行政村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到村擔任村務工作者。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實施“萬名大學生鄉村醫生配備”項目、“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鼓勵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鄉村醫生、基層教師、社區工作者等基層崗位就業。對符合我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可采取面試、技能測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對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黃岡市鼓勵靈活就業。
黃岡市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引導高校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不論戶籍地均可選擇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4.黃岡市促進技能就業。
黃岡市鼓勵在黃高校大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補貼性培訓對象擴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推進校企合作聯合辦班專項計劃,鼓勵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聯合企業開設“訂單班”“冠名班”。對聯合舉辦的“訂單班”“冠名班”每年每班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在黃各高校)
三、黃岡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在黃創新創業
15.黃岡市發放創業補貼。
黃岡市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6個月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6.黃岡市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
黃岡市將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500萬元,對貸款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屬地財政根據實際情況貼息。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個人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創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22萬元、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額度申請“捆綁式”貸款,期限內屬地財政按政策規定貼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7.黃岡市加強創業資金扶持。
黃岡市對在校及畢業5年內大學生在我市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按規定通過評審的,給予5-50萬元扶持資金。引導支持創業大學生申報“青創貸”。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鼓勵各類創投機構投資扶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大學生創業企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8.黃岡市打造創業孵化示范平臺。
黃岡市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黃各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發揮專業孵化器作用,打造“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創業生態鏈。建設高標準大學生創業孵化平臺,爭創省級、國家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爭取省級、國家級獎補。對孵化成效突出的示范基地,各地可給予一定獎補。開辟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限制,支持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依法依規提供“工位登記”“托管登記”等“一址多照”服務,降低大學生創業者住所成本。(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9.黃岡市給予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黃岡市在校大學生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且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租用經營場地的,給予不超過3年的場地租金補貼。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平臺、科技孵化器、創業空間等,應安排比例不少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和在校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各地大學生創業孵化器要持續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十免一直通”創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政府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0.黃岡市加強創業教育培訓。
黃岡市在黃高校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活動和自主創業情況可折算為學分,允許以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支持在黃高校完善創業休學制度。鼓勵在黃高校設置創新創業獎學金,對表現優異的學生予以適當獎勵。大力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畢業學年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培訓類別分別給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在黃各高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黃岡市加強各項服務保障
21.黃岡市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
黃岡市加快培育壯大人力資源產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業化服務水平。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應屆高校畢業生留黃就業創業免費提供服務的,可根據服務人數、成效等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組織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我市重點企業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按規定給予1000元/人的就業服務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2.黃岡市深化產教融合。
黃岡市支持在黃高校建立緊密對接我市產業鏈、創新鏈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學科專業體系,提高專業對產業需求的快速響應度,新增項目資金安排向推行產教融合的學科專業傾斜。連續三年每年給予1000萬元專業建設經費支持市屬高校對接重點產業新開專業。鼓勵在黃高校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培養模式,開展學校與企業,專業與企業、院系與企業等多層次合作辦學。人社、教育、經信部門與在黃高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建立健全招生、人才培養與就業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在黃各高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3.黃岡市優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
黃岡市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事通辦”服務窗口,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打包辦。優化招聘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推動各項就業資源向校園延伸;持續舉辦“才聚荊楚·夢圓黃岡”高校畢業生聯合招聘、百日千萬網絡招聘等活動,密集開展線上線下專項招聘。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行實名制幫扶;對特殊困難的高校畢業生,通過公益性崗位等兜底安置;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創業失敗大學生,按規定程序納入相應的救助范圍。實施共青團促進大學生就業行動,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結對幫扶。對促進高校畢業生在黃就業創業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事項,各級政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4.黃岡市維護就業權益。
黃岡市加強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行為監管,依法打擊“黑中介”“黑市場”、虛假招聘和以求職、就業、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切實保障大學生就業權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5.黃岡市加強教育引導。
黃岡市健全高校畢業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講好大學生就業創業故事,選樹“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大學生創業之星”“長江學子”等先進典型,積極組織參與“互聯網+”“中國創翼”“創立方”“創天下”等創新創業大賽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將職業選擇融入國家發展,在奮斗中實現人生價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團市委,在黃各高校)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同時滿足我市“人才新政22條”政策享受條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則給予相關補貼,不再重復享受。涉及財政性資金支出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