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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補貼申報開始了,項目申報時間7月1日-7月15日!那么在這里,小編把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申報通知內容和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補貼、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補貼實施細則匯編整理在了一起,有申報需求的安徽巢湖經開區企業,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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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時間
2023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二、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受理范圍及申報材料
(一)受理范圍
《關于印發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開管〔2023〕17號)文件中規定的內容條款。
(二)申報材料
依據《關于印發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要求準備相關資料。
三、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時間注意事項
1.各相關單位必須按要求提交完整申報材料,在規定申報期內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在申請政策獎勵時,應據實報送材料,編制虛假材料騙取資金的,追回獎勵資金,且3年內取消享受本政策的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此次政策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相結合的形式,2023年7月1日至7月15日為紙質申報時間,所有申報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網上申報,網上申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將政策資金申報材料按順序用A4紙裝訂成冊,封面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備查。
附件: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補貼
為有效應對疫情帶來的影響,幫助企業纖困解難,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管委會根據省、市相關決策部署,特制訂本政策。
一、加大減稅降費政策力度。區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減免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稅務局)
二、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2023年3個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免收房屋租金必須落實到最終承租戶。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批零住餐旅游業,延續免租收房屋租金至2023年上半年。(責任單位:東鑫集團)
三、強化企業用工服務。對二季度企業之間通過"共享用工"模式輸送員工,連續工作滿1個月的,按600元/人的標準給予送工企業一次性補助。(責任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保障企業物流供應鏈運轉。對規上工業企業二季度實際發生的生產及建設類物流運輸費用達10萬元以上的,按照費用總量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責任部門:經貿發展
局)
五、支持工業企業加快投資。支持工業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對二季度新入統的工業項目,給予企業一次性5萬元補助;工業項目二季度實際設備投資額超500萬元以上的,除享受省市區各類獎補政策外,按照實際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責任部門:經貿發展局)
六、鼓勵高技術服務業發展。對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同時對企業所在的經認定的集聚區、產業園區、孵化器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凈增達3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責任部門:經貿發展局)
七、鼓勵建筑業發展。對在統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二季度產值較上年度二季度同比每增加5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二、三季度新增入統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一次性給予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建設發展局)
本政策在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范圍內有效,由區經貿發展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1年。
附件2: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獎勵補貼實施細則
為規范抗疫穩發展政策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根據《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我區注冊成立的市場主體,符合抗疫穩發展政策相關條款的規定,主要稅種在我區繳納,項目原則上須在我區范圍內組織實施。有失信行為且未被修復的市場主體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申報及審核程序
項目申報和審核按"企業申報、部門受理、聯合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1.申報主體根據抗疫穩發展政策文本、實施細則以及實
際情況,按申報通知要求按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資料,并及時關注相關審核意見,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現場核查等審核工作。
2.各相關部門受理項目申報資料后,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開展初審,并進行現場查驗,提出初
審意見。
3.經貿發展局牽頭會同其它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報開發區管委會審議。
4.審核結果在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經貿局行文上報開發
區管委會審批。
6.區財政局在收到開發區管委會批準文件后,根據資金預算安排,及時將政策資金撥付至相關項目單位。
三、申報時間
計劃在2023年7月份發布抗疫穩發展二季度政策申報通知,2023年10月份發布抗疫穩發展三季度政策申報通知,具體申報時間以正式通知為準。逾期未申報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四、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①關于申請兌現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
展若干政策的報告;
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③2023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抗疫穩發展若干政策申
報承諾書;
④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國家企業
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或截圖).
(一)政策第1條:加大減稅降費政策力度
政策內容:區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減免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報條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
工商戶。
申報材料:具體參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執行。
(二)政策第2條: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政策內容: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免收2023年3個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免收房屋租金必須落實到最終承租戶。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批零住餐旅游業,延續免收房屋租金至2023年上半年。
申報條件: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
業、個體工商戶。
申報材料:具體參照區財政局《關于做好免收小微企業
和個體工商戶房租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強化企業用工服務
政策內容:對二季度企業之間通過"共享用工"模式輸送員工,連續工作滿1個月的,按600元/人的標準給予送工企
業一次性補助。
申報條件:通過"共享用工"模式連續工作滿1個月的員工所在企業。
申報材料:①輸出企業、輸入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
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②共享員工協議(雙方蓋章)復印件;③共享員工花名冊;④共享員工薪酬發放證明明細等其他相關材料。
(四)保障企業物流供應鏈運轉
政策內容:對規上工業企業二季度實際發生的生產及建設類物流運輸費用達10萬元以上的,按照費用總量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①規上工業企業;②二季度實際發生的生產
及建設類物流運輸費用達10萬元以上。
申報材料:①發生生產及建設類物流運輸費用明細表,
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等其他相關材料。
(五)支持工業企業加快投資
政策內容:支持工業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對二季度新入統的工業項目,給予企業一次性5萬元補助;工業項目二季度實際設備投資額超500萬元以上的,除享受省市區各類獎補政策外,按照實際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申報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二季度新入統的工業項目;②二季度實際投資達500萬元以上。
申報材料:①項目備案文件復印件;
②項目2023年6月份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截圖;
③申報設備投資額獎補的還需提供二季度設備投資情況明細表,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和付款憑證(進口設備另外提供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融資租賃設備另外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及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發票)復印件。備注:申報材料以發票時間為準,發票金額以不含稅金額計算。
(六)鼓勵高技術服務業發展
政策內容:對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同時對企業所在的經認定的集聚區、產業園區、孵化器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凈增達3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②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2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所在的經認定的集聚區、產業園區、孵化器;③二、三季度主營業務收入凈增達3000萬元以上的規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2023年9月份統計報表截圖;
②申報園區高技術服務業企業入統獎勵的集聚區、產業園區、孵化器還需提供企業入駐協議;
③申報營收增長政策的高技術服務業企業還需提供二、三季度營收計算明細表等證明企業營收情況的材料。
(七)鼓勵建筑業發展
政策內容:對在統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二季度產值較上年度二季度同比每增加500萬元,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二、三季度新增入統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一次性給予管理團隊10萬元獎
勵。
申報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在統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二季度產值較上年度二季度同比增加500萬元以上;②二、三季度新增入統的資質內建筑業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2023年9月份統計報表截圖;
②申報產值增長政策的建筑業企業還需提供二季度產值計算明細表等證明企業產值情況的材料。
申請本政策第(四)、(五)、(六)增量條款、(七)增量條款的由政策執行部門統一審計,申報企業需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五、附則
1.享受本政策(三)、(四)、(五)、(六)、(七)支持的市場主體,應在我區持續經營,并承諾自政策兌現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不將注冊登記地址遷出我區,不改變在我區原有的納稅納統義務,如有違反須全額退還所享受的政策支持資金。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政策獎勵。
2.企業當年存在重大偷稅漏稅、騙取扶持資金行為的,存在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存在環保等重大問題、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負主要責任的,取消本政策范圍內的獎勵享受資格。申報單位在申報、使用財政扶持資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拒絕配合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由執行部門取消支持或收回支持資金,同時將該支持對象錄入誠信黑名單,在開發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取消其五年內在本區申報專項資金支持資格,并向區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3.本細則由區經貿發展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政策
咨詢電話82363129(經貿發展局).
4.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