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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行業資訊
2023年合肥市各區縣質量政策獎勵補貼匯編及省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整理,那么如果合肥市各區縣企業想要申報文中所講述的質量政策獎勵補貼扶持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臥濤科技,專注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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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各區縣質量政策獎勵補貼指南
1、其中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合肥市政府質量獎分別給予150萬元、120萬元、10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補。
2、對獲得市長質量獎金獎、市長質量獎銀獎的組織,由市政府頒發證書、獎牌,分別給予每家獲獎組織100萬元、20萬元獎金。
(一)合肥市高新區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獎勵補貼
鼓勵企業質量品牌建設。對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 質量獎提名獎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 萬元、5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場監管局)
(二)合肥市經開區質量政策獎勵補貼(經開區標準貢獻獎、標準化試點項目、國家和行業標準、國際商標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產品、馳名商標、省級商標品牌示范、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骨干企業獎勵)
1、對獲得國家、省級標準貢獻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2、對省、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通過驗收并獲優秀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
3、對主持起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參與起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對當年取得國際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每件5000元標準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
5、對新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新獲批地理標志產品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6、對新認定馳名商標、省級商標品牌示范、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骨干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
(三)合肥市包河區質量政策獎勵補貼(包河區工業精品、省新產品、省質量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政府質量獎獎勵)
1、推動企業品牌質量建設。對新認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安徽省新產品,每個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最高10萬元;對新認定為安徽省質量獎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為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2、建筑類企業獲市政府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給予20萬元獎補。(執行部門:區住建局)
(四)合肥市廬陽區質量政策獎勵補貼
新獲得全國質量標桿、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合肥市質量管理小組一等獎、合肥市質量信得過班組一等獎、合肥市質量標桿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質量管理團隊15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五)合肥市瑤海區質量政策獎勵補貼(瑤海區工業精品、品牌示范企業、新產品鑒定、馳名商標獎勵)
(1)支持企業品牌建設。當年新引入或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新引入或新確定為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新產品,每個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對當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稱號的(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定),給予 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區市監局)
(2)支持企業提升質量。對當年獲得安徽省政府質量獎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獲得安徽省卓越績效獎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獲得區政府質量獎金獎、區政府質量獎銀獎的組織,分別給予每家獲獎組織30萬元、10萬元獎金(不進行重復獎勵)。(執行部門:區市監局)
(4)支持企業標準化建設。對主持制定地方、行業、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的企業給予2萬元、5萬元、2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區市監局)
(六)合肥市肥東縣質量政策獎勵補貼(肥東縣中國質量獎、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獎勵)
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 人民政府質量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給予最高 7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給子1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
(七)合肥市肥西縣質量政策獎勵補貼(肥西縣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縣長質量獎獎勵)
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肥西縣縣長質量獎金獎、銀獎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管局)
(八)合肥長豐縣質量政策獎勵補貼(長豐縣皖美品牌、縣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獎勵)
對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補助。
對企業獲得安徽省皖美品牌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首次獲得長豐縣縣長質量獎的獎勵企業40萬元,獲評提名獎的獎勵企業10萬元。
對首次獲得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銀獎的企業,在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合肥廬江縣質量政策獎勵補貼(廬江縣質量標桿、星級現場工業企業獎勵)
新獲得“國際QC 小組”、全國質量標桿、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國家級四星級現場” 、合肥市質量管理小組一等獎、合肥市質量信得過班組一等獎、合肥市質量標桿、合肥市五星級現場、合 肥市四星級現場的工業企業,分別給子質量管理團隊 20 萬元、20萬元、20萬元:15萬元、5萬元、5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巢湖市質量政策獎勵補貼(巢湖市新產品、工業精品、市級品牌建設培育企業、星級工業企業、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市長質量獎、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農產品三品獎勵)
對新評定的安徽省新產品,一個新產品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新評定為安徽工業精品且未獲得省、合肥市獎勵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品牌建設培育的企業,給予企業質量管理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際QC小組”、“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五星級工業企業現場管理評價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質量管理團隊2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巢湖市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20萬元獎勵。獲得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2萬元獎補。對新獲得農產品“三品”(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安全質量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3萬元獎勵。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1.在本省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3年以上的相應資質或證照;
2.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要求
3.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體系認證;
4.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標準制定、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達到省內外領先水平;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國家或省級質量監督抽查(檢查)不合格記錄;無其它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
三、合肥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一)申報市長質量獎的組織(以下簡稱申報組織),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以上;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自主創新能力強,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企業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市領先地位;從事非贏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3.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導入卓越績效管理制度并運行3年以上,具有顯著的質量效益;
4.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5.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點,質量工作成績顯著,持續改進效果強;
6.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二)申報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評審申請:
1.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方面政策;
2.近3年內有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3.近3年內在國家、省、市級監督抽查或監督檢查中,其產品、工程或服務被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4.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
5.近3年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虧損;
6.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上述就是2023年合肥市各區縣各類質量政策獎勵補貼及申報條件細則內容了,有申報需求的合肥市各區縣企業,小編期待各位來電咨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