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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武漢東湖高新區2021年度創業服務機構獎勵申報條件及流程,小編僅提供一個線索方向,具體申報咨詢歡迎聯系專業的項目老師針對企業經營狀況分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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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說明
1.申報單位須是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認真履行高新區經濟統計義務,不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每個獎勵(補貼)事項均有明確的支持對象和范圍,具體詳見《2021年度創新創業獎勵(補貼)申報要求》(附文章末尾),績效考核評分標準,等級劃分標準。
二、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產業和創新政策申報管理系統,通過“雙創績效考核”進入后,各機構根據自身所屬類型,分別進入“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進行申報,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所需各類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模板見附件4)。
2.申報時間:請于2024年7月29日(周五)18:00前完成系統申報,逾期系統自動關閉,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申報或申報材料不全者視為放棄。
3.工作流程:網上申報→形式審查→第三方機構評議審查→實地核查→公示→撥款。
三、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可以申報本通知的一個或多個事項,需符合支持事項的申報要求。
2.申報資料真實性由申報單位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高新區將收回獎勵(補貼)資金,并取消其三年申報資格。
附2021年度創新創業獎勵(補貼)申報要求
(一)績效考核獎勵
條款內容:《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七條“對組建(備案)的眾創服務機構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對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合格(含)以上的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建立眾創孵化機構“紅黑榜”,對“紅榜機構”給予通報表揚,對“黑榜機構”開展約談、限期整改,連續兩年績效考評結果不合格的,取消獎勵和備案資格。”
支持對象:經東湖高新區登記備案或國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運營管理主體,同一運營管理主體不得同時申報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績效考核獎勵。對運營主體在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運營服務能力進行績效考評,對考評合格(不含基本合格)及以上機構予以不同檔次獎勵支持。
(二)創建升級獎勵
條款內容:《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七條“鼓勵和支持創建國家、省、市級眾創孵化機構,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眾創空間、專業化眾創空間、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對象:參加東湖高新區2021年創業服務機構績效考核,且新獲批國家、省、市孵化器或眾創空間。2021年績效考核不合格的暫緩撥付升級獎勵。
(三)投資獎勵
條款內容:《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八條“支持眾創孵化機構向投資和深度服務轉型升級,對于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運營管理主體利用自有資金直接投資早期孵化科技企業(團隊),每投資一個超過10萬元(含)的項目,按實際投資的10%給予獎勵,單個投資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以參股基金形式或者引入社會股權投資機構進行投資的,每投資一個超過50萬元(含)的項目,給予1萬元的獎勵。”
支持對象:經東湖高新區備案或國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備案)的創服機構(含大學科技園、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運營管理主體,創業投資事項發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