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7-1 2023年武漢市非物質文...
- 2022-6-8 科技項目申報
-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8 發明專利申請
外省市行業資訊
關于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做出如下介紹,涉及備案條件及程序以及申報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有哪些功能作用,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天門市、潛江市、仙桃市各市申報隨時聯系,專業的項目老師針對地方政策及企業情況規劃分析。
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5656027219(微信同號)
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即日起,注冊臥濤網,2024年開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十年高企申報經驗,全國代理統一價格19800元,更有持續更新最新各歸口補貼政策,一手政策消息隨時掌握!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分公司:南京、安慶、蘇州、宿州、武漢)
一、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主要功能
(一)開展聯合攻關和技術研發。開展產業戰略研究與發展規劃制定工作,廣泛聚集產學研等創新資源,建立實質性的聯合技術研發運行機制,攻克制約產業發展的共性、關鍵、核心技術難題,提升產業核心技術競爭力和產業創新效率。
(二)建立公共技術平臺、資源共享平臺和信息交流平臺。促進共性技術開發,統一協調產學研優勢科技資源,實現聯合體創新資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創新資源利用效率,依據聯合體協議進行技術共享。
(三)培育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產業核心技術標準。創造、運用和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積極參與相關技術標準的制訂或修訂工作。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許可使用和轉化收益分配的機制,推進價值鏈向高端發展,提升我省相關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四)引進培養技術人才。引進一流人才、聯合培養創新型人才和實用型人才,促進聯合體科技人員交流互動,探索建立長效的人員引進和交流機制,增強創新聯合體的創新活力,為產業持續創新提供人才支撐。
二、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體制機制
(一)組織機構。一是設立決策議事機構,負責研究審議創新聯合體擬定的重大政策及發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項,決定創新聯合體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工作任務等;二是設立技術咨詢機構,由來自成員單位的領軍人才以及從外部特聘的技術、經濟和管理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創新聯合體技術發展方向與重點研發項目的咨詢與審核;三是設立創新聯合體工作組,根據創新聯合體發展需要設立相應的專業工作組。
(二)首席科學家制度。創新聯合體的首席科學家應為領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或本領域高層次人才,具有豐富科研經驗和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善于研發轉化先進技術成果、創制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創新達到領先水平。首席科學家在項目研究方向上擁有決定權,在科研經費及人員選聘上有管理權。
(三)利益保障機制。界定創新聯合體收益的范圍,約定創新聯合體收益的歸屬、使用和分配原則,保護創新聯合體成員的合法權益。
(四)開放發展機制。根據發展需要及時吸收新成員,并積極開展與外部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創新聯合體要建立成果擴散機制,對承擔政府資助項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創新聯合體外擴散的義務。
(五)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于創新聯合體運行中的重大事項,包括開展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取得的重大突破及階段性成果、對外進行技術轉移、開展的重大專題研討和學術交流會議,以及創新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變更等,應及時向湖北省科學技術廳報告備案。
三、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備案條件和程序
(一)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備案條件
1.領軍型企業具有一定行業影響力,能夠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資源開展聯合創新。
2.首席科學家應學術造詣高,熟悉產業發展,具備團結協作和組織協調能力。
3.成員單位由企業、高校院所、其他社會機構等獨立法人單位組成,一般不少于7個,其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不少于5個,高校和科研院所不少于2個。成員企業中多數應為湖北省內注冊的創新型企業,具有一定規模和研發實力,為領軍企業供應鏈上下游相關企業,與領軍企業存在緊密合作關系,為其提供上下游產業配套,且該企業不能是領軍企業的子公司(控股公司);高校院所應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研發水平;其他社會機構包括投融資機構、科技服務機構、中介機構等。
4.要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創新聯合體協議,協議中有明確的技術創新目標,落實成員單位之間的任務分工。創新聯合體協議必須由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生效。要設立決策、咨詢和執行等組織機構,建立有效的決策與執行機制,設立理事會、專家委員會和秘書處。要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利益保障機制和知識產權管理。
(二)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備案程序
1.開展調研。省科技廳圍繞“51020”現代產業集群建設,開展創新聯合體建設意愿征集,選取有意向的企業開展調研,全面了解企業與高校院所、社會機構等合作基礎、聯合創新方向等情況,在此基礎上,篩選若干有基礎、意向明確的創新聯合體備選單位。
2.組織申報。省科技廳組織指導備選申報單位開展創新聯合體申報工作,積極和有建設意向的企業進行對接,指導各備選創新聯合體簽訂《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協議書》,編寫完成《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建設方案》。創新聯合體申報單位通過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向省科技廳提交相關材料。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統一命名為“湖北省×××產業技術創新聯合體”。
3.專家論證。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創新聯合體申請材料進行論證,并結合實地考察論證提出綜合意見。
4.公示備案。省科技廳根據專家論證結果提出備案意見,經廳領導集體審議后,在省科技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創新聯合體備案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