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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對應的配套獎補政策有哪些?那么申報中小企業服務平臺有哪些條件,小編已經給大家吧相關內容整理出來了,下面跟小編一起學習吧,有疑惑可以隨時來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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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漢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對于獲得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支持,最高可達100萬元。
武漢市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創辦通過認定且設備投資額達100萬元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限補30萬元。對經行政認定獲得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分別給予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注冊于本區的科技研發、工業設計公共服務機構,當年為50家以上本區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100萬元的,按主營業務收入5%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30萬元。
(2)黃石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黃石市財政局將無申請兌現獎勵資金1050萬元撥付至市經信局專門賬戶,開始對黃石市獲批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獎勵。分別獎勵各城區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30家、省級公共服務平臺3家、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2家,每家獎勵30萬元。
(3)十堰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1.支持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根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情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保障十堰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平臺項目建設、能力提升、運轉及公益性服務等項目。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主體多層次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的公益性服務。
2.鼓勵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示范創建。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服務機構同一級別的本類獎勵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年度同時獲得兩項獎勵的服務機構只取其最高獎項獎勵一次。
(4)宜昌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推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市政府批準建立的宜昌市公共技術服務中心,一次性給予500萬至1000萬元資金支持,并根據其服務相關產業發展情況,每年給予一定額度的補貼。
(5)襄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認定國家級檢測平臺、國家級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給予2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產業聯盟、國家級標準聯盟在襄城區設立分支機構,對襄城產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給予15萬元的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給予10萬元獎勵。
(6)鄂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獎勵。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61號)文件規定,對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給予最高一次性獎補500萬元。(業務主管部門:市經信局)
對積極為中小企業開展低成本服務或無償服務的國家級和省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獎勵補助,對上年完成的服務能力提升項目以獎代補,對在建的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給予補助
(7)荊門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對創建省級、國家級外貿出口轉型升級基地的龍頭企業、研發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創建成功后,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人民幣。
對成功創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8)孝感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創新平臺獎。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平臺(指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檢測中心、實驗室、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
(9)荊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推進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企校聯合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由受益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新建的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獎勵50萬元,建設運行資金按《湖北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發展指南》配套;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成果轉化中試研究基地的平臺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
(10)黃岡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對企業建設公共技術研發服務平臺并提供開放共享服務的,前3年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入金額的30%給予資金補助,累計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對其運行經費,3年內給予每年20-50萬元的補助。企業按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并通過研發公共服務平臺購買科技成果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支持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被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且年服務本地大健康企業50家以上的公共服務平臺,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11)咸寧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對獲得國家、省級認定的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12)隨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對新獲得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柱產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企業、綠色工廠試點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對象的企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支持龍頭企業、產業園區、高校院所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雙創”示范基地等孵化服務平臺。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轉型,實現孵化服務由“企業集聚”向“產業培育”轉變,打造具有恩施特色的科技企業孵化平臺。加強科技孵化平臺績效管理,健全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機制。
(14)仙桃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支持各類雙創平臺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萍计髽I孵化器、眾創空間,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星創天地以及其他新型創新創業平臺,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或備案的,分別給予其項目實施主體一次性補助60萬元、30萬元、10萬元;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年度績效考評的,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激勵支持。
實行建管分離的雙創平臺或科技服務平臺,對其引進的專業運營企業,連續3年每年給予元(均含本數)補助。
各類創新創業平臺、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發明協會等建設滿足基本功能要求的公共研發檢測平臺(中心)或中試熟化基地,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15)天門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對獲得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16)潛江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工業設計中心、省工業質量標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
二、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條件
(一)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資產總額不低于15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2.服務業績突出。年服務中小企業80家以上,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步增長,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3.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3家以上。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5.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主要負責人要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應不少于8人。
(二)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認定滿足以下至少一項功能要求:
1.信息服務。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80家以上,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8次以上。
2.技術服務。具有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和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年開展技術洽談、產品檢測與質量品牌診斷、技術推廣、項目推介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活動5次以上。
3.創業服務。具有較強的創業輔導能力,建有創業項目庫、《創業指南》、創業服務熱線等;開展相關政務代理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5次以上。
4.培訓服務。具有培訓資質或在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具有線上和線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培訓800人次以上。
5.融資服務。年組織開展投融資對接、企業融資策劃、推薦和融資代理等服務活動5次以上,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總額1億元以上的服務機構;或向中小企業提供年新增擔保額5億元以上的融資擔保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