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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行業資訊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2021年度績效評價及2023年度認定工作通知
合肥市開展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2021年度績效評價及2023年度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相關咨詢了解詳情請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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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2021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程序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負責組織轄區內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申報,并對轄區內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提交的年度績效評價材料及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做好申報指導、材料審核、信用核查、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等工作。
(二)請各申報單位將《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2021年度績效評價申報書》、《合肥市眾創空間2021年度績效評價申報書》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10月24日(星期一)前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績效評價數據均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請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按照科技部相關要求在火炬統計調查網站填報年度報表,下一年度績效評價指標數據以孵化載體火炬統計報表數據作為參考依據。
(三)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于10月31日(星期一)前將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推薦表和績效評價材料(紙質原件一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綜合型和專業型兩類分別進行績效評價,高校建設的眾創空間單獨開展績效評價。
(五)科技企業孵化器重點考核新增在孵企業數、新增畢業企業數、科技成果轉化在肥新成立企業數和在孵企業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眾創空間重點考核新增在孵創業團隊和企業數、注冊成為新企業數、科技成果轉化在肥新成立企業數。
(六)獲省科技廳2021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直接獲評市科技局績效評價優秀,績效評價獎勵不重復享受。對于同一運營主體既運營科技企業孵化器,同時也運營眾創空間的,所填數據不得交叉、重復使用,一經發現,取消參評資格。
二、2023年度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工作程序
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按照“達標即準”的原則實行常態化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可隨時提交申報材料。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負責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申報,并認真做好申報指導、材料審核、信用核查、專家評審、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等工作。此次申報在孵企業、創業團隊注冊為新企業等相關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30日。
(二)請各申報單位將《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書》、《合肥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書》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10月24日(星期一)前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
(三)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于10月31日(星期一)前將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推薦表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評審專家信息表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四)本次集中申報后,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開始常態化申報,各申報單位可在達到市級認定條件后(在孵企業、創業團隊注冊為新企業等相關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申報上月底,例如9月提交申報則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8月底)將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推薦表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評審專家信息表隨時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并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將推薦表和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三、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工作程序
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實行常態化申報,每年不再統一發布申報通知,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可隨時提交申報材料。
(一)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認真落實屬地責任,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常態化開展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工作,并認真做好申報指導、材料審核、信用查詢、專家評審、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工作。
(二)各申報單位應按要求注冊登錄安徽省創業孵化載體信息管理平臺。申請認定(備案)的孵化載體進入“認定備案”模塊,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在孵企業、創業團隊注冊為新企業等相關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申報上月底,例如9月提交申報則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8月底),并上傳相應附件材料。
(三)各申報單位在線填報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申報書,填寫完成后下載打印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常態化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
(四)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隨時將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推薦表和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評審專家信息表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五)我省各高新區管委會被賦予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市級管理權限,合肥高新區科技局以及新站高新區科技局可將材料經各自高新區管委會審核后直接報送至省科技廳。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不得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相關證明材料需依序裝訂。
(二)各申報單位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供真實、清晰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經貿局)存在把關不嚴等未履職盡責的,將視情進行約談、通報批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