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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行業資訊
泰興市2024年關于提升創新驅動能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獎補
為進一步激發企業主體活力,加快創新轉型,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打造產城融合、“三生”協同的標桿城市,特制定本政策措施。想要申報的企業請做好材料準備,相關咨詢了解詳情請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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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強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1.對新建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設備投入在5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
2.對成功發行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債券、雙創孵化專項債券、綠色債券、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券、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債券的生產型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發行規模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對成功發行一般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和其他專項債券的生產型企業,按照不超過實際發行規模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20萬元。金融機構發放綠色企業(項目)貸款,按實際使用綠色貸款的1‰給予企業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財政局)
二、鼓勵支持工業經濟轉型升級
3.建立百億級龍頭企業、十億級骨干企業培育庫。對制造業開票銷售額首次達到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企業(以集團匯總統計且在泰制造業開票銷售額占比不低于50%,或以在泰制造業開票銷售額統計),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達到300億元企業的獎勵,實行“一企一策”。對開票銷售額首次超過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的信息服務業規上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建強健全“小進規”企業培育庫,推進小微企業進規升級,提升規模經濟綜合實力,對新進規后連續三年在規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責任部門:工業和信息化局)
4.對新認定的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省級社會責任建設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認定的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物流企業、省級智慧物流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產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泰州市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給予3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泰州市級兩業融合發展標桿引領典型(企業、平臺、園區和產業集群、項目)的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5.對實施智能化改造項目的企業,當年新增投入使用工業機器人的企業,且機器人及系統集成總價不低于20萬元/臺,按照機器人總價(含系統集成)的1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對企業實施信息化改造提升項目,軟件和配套硬件等投資達100萬元以上,企業須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且符合省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的生產現場、生產管理、經營管理、產品全流程、資產全流程、商業全流程、跨鏈條等7個優化要素條件之一,每符合一個優化要素條件給予項目投資額的3%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鼓勵企業采用高端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統、自動化成套生產線等高端智能裝備,提升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對企業智能化技改項目當年投入在300萬元(含)以上,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對符合上述標準,且采用國內軟件或智能裝備的,補助標準上浮1個百分點,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實施技術改造和研發項目,且自營進口設備價值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獎補,單個企業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責任部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
6.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泰州市市長質量獎、泰州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江蘇省質量信用AAA、AA、A級企業,分別給予10萬、8萬、5萬元獎勵。對獲得泰州市質量攻關成果(QC小組)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江蘇精品、泰州品質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企業剝離實驗室并獲得資質認定證書(CMA認證)的產品(商品)檢驗檢測機構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泰州市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先進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級、市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10萬、8萬、5萬元獎勵,對獲得對標達標認證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地理標志商標(包括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注冊的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場監管局)
7.對新認定的省級兩用技術龍頭企業、示范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兩用技術資質證書的企業,給予每個證書5萬元獎勵。對當年與大型軍工集團實施股權合作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
8.對擁有有效高價值發明專利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每3件獎勵1萬元。被確定為泰州市“正版正貨”示范街區(行業)的單位,獎勵3萬元/家。對在泰興市注冊備案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當年度未發生非正常申請,服務本市企業并促進其有效發明專利量增加的,每5件獎勵1萬元;服務本市企業申報泰州市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獎勵1萬元/項;服務本市企業申報江蘇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獎勵2萬元/項。(責任部門:市場監管局)
9.企業通過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對產生的擔保費、評估費和貸款利息等費用給予50%的貼費支持,同一企業年度補貼經費最高20萬元。(責任部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財政局)
三、加快推進創新發展
10.企業科技創新激勵政策,按照《泰州市企業科技創新積分管理辦法》執行。(責任部門:科技局)
11.企業人才支撐激勵政策,按照《建設青年友好型城市十條政策》《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服務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泰政發〔2021〕10號)執行。(責任部門: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加快推進開放型經濟發展
12.對當年新設或并購境外貿易公司、生產加工企業、科研開發企業、研發中心(機構)、營銷及售后服務網絡、工程項目部、代表處(辦事處)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對有境外投資實績的企業,按企業當年實際對外直接投資額(廠房、設備、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及其它)5%的標準給予補助,當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局)
13.對自營進出口企業新獲國家、省級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國際知名品牌或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自營進出口企業境外自主品牌注冊、專利申請及國外品牌收購、專利收購、技術引進,每成功一起,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3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局)
14.對自營進出口企業參加境外和國內區域性展覽會(政府批準或指定,在商務部門備案),每個標準展位按不超過展位費50%的標準予以補助(境外展按同期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同一企業同一展會最高10萬元。(責任部門:商務局)
15.我市經商務廳新認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給予實施法人100萬元的獎補。(責任部門:商務局)
五、鼓勵支持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16.對工業企業注冊獨立核算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物流企業除外),其開票銷售額首次達到規上企業標準、3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工業企業注冊法人獨立核算的貿易企業或電商企業,其開票銷售額首次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注冊法人的研發、工業設計、軟件設計生產、檢驗檢測、科技中介服務、售后服務等平臺企業,開票銷售額首次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以上的,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或者注冊法人的電商企業開票銷售額首次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發展改革委)
六、加快提升園區發展能級
17.對創成省級特色創新(產業)示范園區或省級智慧園區,經省商務廳認定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園區、省級科技產業園,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