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申報
- 2022-7-1 2023年武漢市非物質文...
- 2022-6-8 科技項目申報
-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8 發明專利申請
外省市行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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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企業申報
一、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時間
科技型中小企申報時間一般為2-10月,每月都會匯總、審核、公示一到兩批。五號或者二十號會截止。遇到雙休或者放假會順延,機會多多,今年最后一批就要開始了,錯過這最后一批,再想申報就得等明年了,歡迎向我致電咨詢。
二、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條件
1、國內企業(不含港澳臺)
2、員工<500人,年銷售<2億元,資產總額<2億元
3、產品或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4、當年及前年無違法失信行為,未入失信名單
5、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60分(滿分100分)
三、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獎勵
1、補助資金支持對象為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科技小貸公司、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債權融資服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對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科技小貸公司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其貸款規模和同期同檔次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計算確定補助額度,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以通過擔保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不超過其實際擔保費支出的50%,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助。
4、對以債權融資租賃方式獲得研發、生產、檢測等設備、器材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不超過其實際年租賃費的10%,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助。同一融資租賃項目補助不超過兩年。
四、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材料
(一)《科技型雙創企業獎勵申請書》(掃碼下載附件)
(二)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企業科小信息庫查詢結果或科小評價系統已入庫截圖
(四)省科技廳公告、附件企業名單
(五)2021年1月至6月完稅證明及社保繳納證明
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五、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流程
(一)項目所在街道(鎮)或園區管委會組織所屬企業進行項目申報,并負責對項目進行初審。初審通過項目,由企業報送雙創管委會新經濟產業部。
(二)雙創管委會新經濟產業部牽頭組織開展項目評審。
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
一、申報對象、條件
申報企業在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名單內(微型企業可不在名單內),并滿足以下條件:
(一)2020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注冊且稅收關系在我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產業發展符合市委市政府確定的“5+5+1”現代產業體系方向。
(三)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四)企業在2020年和2021年期間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企業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失信行為。
二、扶持項目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生產新產品的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應用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擴大生產,支持中小企業為“鏈主”企業、龍頭企業配套新(擴)建產業鏈項目。
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建或建成,項目備案投資額不超過2000萬元(總投資額在100萬元(含)以上需要在當地相關部門備案)。投入****開具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50萬元(含)以上。
(二)信息化應用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應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生產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在財務、生產、人力資源等方面應用信息技術提高效率。
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投入****開具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20萬元(含)以上。
(三)管理咨詢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通過管理咨詢,優化生產管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等流程,推進轉型升級,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項目在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期間完成。投入****開具時間在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15萬元(含)以上。
三、補助內容、方式和額度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而實施的生產線智能制造、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包括購置生產及配套設備、新(改)建生產經營場地(需購置設備,且設備占比高于總投入的50%)、購買配套生產軟件等費用,不包括購置地產、房產、原材料、運輸工具費用以及企業生產、運營成本費等開支。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3.其他。支持中小企業融入產業建圈強鏈行動,中小企業為融入“鏈主”企業、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2%的比例給予最高120萬元補助。融入“鏈主”企業、龍頭企業項目,是指中小企業為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2021年中國企業500強》《2021年四川省大企業大集團100強》《2021年成都企業100強》等榜單內企業配套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30%以上的產能須專項為上述企業配套。
(二)信息化應用建設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圍繞生產制造在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購置的軟件及配套硬件費用。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三)管理咨詢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管理咨詢項目支出包括管理咨詢費用及配套的軟件硬件費用。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20年至2021年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
四、申報資料
(一)企業提交的資料
1.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申報書;
2.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復印件;
4.項目申請報告(模板見附件);
5.項目在主管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備案文件(投資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項目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需在申報系統下載打印,且在申報系統內上傳項目****、付款憑證掃描件);
7.項目合同復印件(信息化項目、管理咨詢項目提供),管理咨詢診斷報告和結案報告復印件(管理咨詢項目提供);
8.企業項目照片2張(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化項目提供);
9.人社部門出具的2021年12月企業社保人員名單;
10.其他與項目申報有關材料;
11.微型企業承諾(微型企業出具);
12.誠信申報承諾書;
13.2021年項目單位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或防偽標識,不報送,專項審計時備查)。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交的資料
1.推薦文件。內容包括推薦申報企業經核實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說明;推薦企業經核實為融入“鏈主”、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情況(包含“鏈主”、龍頭企業名稱、所屬產業鏈或榜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產能配套率);微型企業資格初審。
2.《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蓋章);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登錄成都市“銀企校院”四方對接服務平臺按程序打印。
3.申報企業提交的資料。
五、申報程序
(一)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審查后,會同財政部門推薦上報市經信局。
(二)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并委托審計機構對評審合格項目進行專項審計。
(三)通過評審、審計的項目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給予企業財政資金補助。
六、其他事項
(一)企業只能在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化、管理咨詢項目中選擇申報一個項目。
(二)企業申報固定資產投資同一項目連續支持不超過2年。
(三)項目內容、****據重復申報國家、省及市級其他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的不予支持。
(四)計算項目實際支出金額不含稅,單個****據不含稅金額≥1萬元(同一事項的連續****除外)。
(五)****據必須有對應的公對公****匯款憑證。
七、上報時間
各區(市)縣于2024年6月1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按順序膠裝,一式2份)、電子材料(PDF文檔)統一上報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
成都市中小微企業紓困資金項目
一、支持對象
(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業;
(二)2021年營業收入與上年相比實現正增長,且2024年1—6月營業收入同比下降;或2021年利潤與上年相比實現正增長,且2024年1—6月利潤同比下降。目前在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
(三)近兩年未發生重、特大安全、環保事故。
須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
二、支持方式
(一)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租賃標準廠房或其他辦公場地進行生產經營的,按照企業2024年1—6月期間實際支付租金不超過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
(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2024年1—6月期間同比增加用電開支的,按照企業電費增量部分不超過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
(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從銀行機構獲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用于原材料、物流及生產經營周轉等用途貸款的,按照企業2024年1—6月實際支付利息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最高40萬元貼息補助。
企業只可選擇上述其中一項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制作申報書,帶頁碼按順序裝訂成冊,并按通知要求提交新都區經信局審核。紙質申報書包括以下資料:
(一)申報書封面(附件1);
(二)項目申請表(附件2);
(三)申報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
(四)支付憑證明細表(附件4);
(五)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2020年、2021年及2021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以下資料: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或防偽標識)、財務三表(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加蓋稅務部門公章);
(七)承諾書(附件6);
(八)專項資料。
(九)屬地推薦意見(附件8);
專項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1.房租補助方向。廠房或其他辦公場地租賃公對公合同復印件,2024年1—6月期間公對公轉賬記錄、發票復印件等資料。
2.電費補貼方向。企業與供電方的合同復印件,2024年1—6月期間和2021年同期公對公轉賬記錄、發票復印件等資料。
3.貸款貼息方向。企業從銀行機構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資借款合同復印件、借據或貸款發放憑證復印件、2024年1—6月期間利息支付憑證復印件等資料。
四、其他事項
(一)各鎮街、產業功能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各鎮街、產業功能區責任分工對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提出核查意見。
(三)企業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負責。企業應規范、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確保資料齊全、清晰完整,提供資料與原始資料必須保持一致。企業已申報過同類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各鎮街、產業功能區于2024年9月13日(根據疫情防控適時調整時間)前將書面推薦文件[包括: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核查意見匯總表(附件5)、企業申報書](一式三份)上報區經信局,過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及企業申報資料的PDF和可編輯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
一、認定獎勵
1、成都市認定獎勵
成都市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補;成都市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給予5萬元獎補。
2、成都市武侯區認定獎勵
成都武侯區對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 20 萬元補助。
3、成都市成華區認定獎勵
成都成華區對經省科技廳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再次認定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會計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金額的10%,再給予不超過5萬元研發補貼。
4、成都市雙流區認定獎勵
成都雙流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雙流區對首次認定通過和新引進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補助,對3年后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0 萬元補助。同時,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給予高新技術企業10%、不超過200萬元補助。
5、成都市郫都區認定獎勵
成都郫都區對對上年度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上年度重新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6、成都市溫江區認定獎勵
成都溫江區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20萬元資金補助,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金補助。
7、成都市江堰市
成都都江堰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10萬元資金補助。
二、成都市高企申報時間
2024年辦理兩批,請相關企業安排好時間和工作進度,過時不再受理申報。(企業當年只能申報一次。)
第一批:
5月16日—6月16日??受理企業申報。申報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申請資料,提交后待省高企辦在網上審核通過,方可從網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紙質申報材料并簽字、蓋章。若審核未通過,可根據未通過原因作相應資料修改、補充和完善,再次網上提交申請材料。請各申報企業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門遞交紙質申報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門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將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資料統一報送至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14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6月16日17:00之前。
6月17日—8月30日?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管理小組會審,公示、報備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網上申請和紙質材料申報,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9月15日17:00之前。
9月16日—11月30日?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管理小組會審,公示、報備案。
三、成都市高企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
請按《網絡申報系統操作手冊企業版》由專人操作網上申報,并管理好賬號和密碼。申報材料請嚴格按批次時間提交至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門,各類材料一式1份,專項審計報告須為原件。企業認定高企可以選擇告知承諾方式或非告知承諾方式申請。
申請方式一:告知承諾方式
企業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參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申請方式二:非告知承諾方式
企業選擇非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申報材料不退還,企業注意留底。所有資質、證明、證書等交材料時帶原件,待查驗后退回。申報材料要求雙面打印、復印,清晰可辨,簡裝盡量做成一本。書脊打印或標示企業名稱,禁用活頁夾、塑料封皮。
注意:企業所有申報材料應保證真實有效,一經發現核實提供虛假材料的,自動喪失申報資格,并納入誠信黑名單。
(二)成都市申請高企認定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1.《高企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企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申請高企更名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1.高企名稱變更申請書(系統打印、法人簽字、企業蓋公章);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原高企證書復印件;
5.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及其所占比例);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企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7.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
8.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財務審計報表(含會計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
9.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0.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四、成都市申請高企注意事項
(一)請申報企業分管負責人牽頭,由主管企業科技、財務、行政管理及網絡操作人員組成工作小組,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和培訓材料,認真、實事求是編寫申報材料,以及完成注冊、在線填報、上傳附件資料等工作。
(二)各市(州)科技局負責組織培訓,并將培訓通知、宣傳稿件等資料反饋至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三)各市(州)科技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匯總,按時報送至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五、成都市申請高企監督管理
四川省高企認定管理小組辦公室將聯合科技廳、財政廳和四川省稅務局,采取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的方式,對已認定的高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有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將取消其高企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成都市中小型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
—、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對象
(—)2019年至2021年認定的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
(三)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2019年度國家示范平臺可自愿重新申報。
二、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管理辦法》的申報條件。
(二)優先條件。
1.公益性強、服務業績突出、積極參加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和“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等工作成效明顯。
2申請信息類、培訓類示范平臺年服務企業達到1000家以上的,申請技術類、創業類、融資類示范平臺年服務企業達到500家以上的。
三、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市(州)所屬公共服務平臺,按照自愿原則和屬地化原則,根據本通知要求向所屬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經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同意后,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匯總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直接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
(三)中央在川單位經在川上級部門同意推薦后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省屬企(事)業單位經業務主管部門推薦同意后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
(四)經濟和信息化廳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等工作,擇優篩選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推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要求
(一)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
(二)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推薦的公共服務平臺申請材料要組織專家進行認真審核和測評,總結提煉示范性描述,提出推薦意見。其中,國家信息消費示范城市、中國軟件名城、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城市、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可推薦在本區域內注冊的1家符合《管理辦法》要求的公共服務平臺(不占用省級向上推薦名額,同時具備以上多項條件的城市或區域,只能推薦1家)。
(三)上報文件、《推薦2024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報送。其它申報單位資料直接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申報的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申報紅頭文件、《推薦2024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報送。
(五)申報的中央在川和省屬企(事)業單位,將申報紅頭文件、在川上級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推薦文件、《推薦2024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報送。
(六)有關行業協會將征求意見的函、已完成認定、公示的擬推薦平臺申請材料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征求意見。同一家公共服務平臺,不得通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重復申報。
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
一、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條件
(一)在四川省轄區內登記注冊并已經營3年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獨立的財務核算制度,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重點培育“5+1”現代工業體系、“4+6”現代服務業體系、“10+3”現代農業體系以及特色優勢產業等省委、省政府確立的重要領域中的中小企業。優先培育主導產品屬于《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填補國內空白(國際空白),或與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中小企業。
(二)成都平原經濟區的企業上年末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川南、川東北和攀西經濟區的企業上年末年度營業收入1500萬元以上,川西北生態示范區的企業上年末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或貧困地區企業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企業近兩年的營業收入保持正增長,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四)企業近兩年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1.5%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節能、環保和安全生產等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銀行信用、納稅信用和社會信用良好,依法規范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穩定、質量、環境污染事故。
二、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基本標準
(一)專業化指標。企業專注于產業鏈中某個領域或環節,主導產品(服務)為大企業、大項目的關鍵零部件、元器件、新材料或重要配套產品(服務)。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導產品(服務)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60%以上。成都平原經濟區的企業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數或擁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員工數應占企業員工總數的35%以上,其他地區企業應在20%以上。
(二)精細化指標。企業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企業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開展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顯著,產品品牌和服務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在細分市場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
(三)特色化指標。企業具有行業或區域的獨特性。擁有地域特色的產品或服務,且能利用特有的資源進行研發生產;掌握獨有、可持續的工藝、技術或配方,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具備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獨立屬性;企業擁有“中華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或被認定為省級及以上首臺(套)、首版(次)、首批(次)產品等自主品牌。
(四)新穎化指標。企業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并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及以上,或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或授權植物新品種權3件及以上;或主持(參與)制(修)訂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
三、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程序
1. 本著企業自愿申報原則,按當年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的申報通知要求,申請企業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2. 申請企業向企業所在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認定申請書、會計報表、證明資料等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當年申報通知)。
3. 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書所列初核指標進行初審核實,并提出推薦意見,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4.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5.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評審結果、專家意見等進行綜合審查,可根據工作情況組織或委托市(州)進行必要的現場考察,提出核實意見,形成擬定名單,并在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6.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按照程序對符合條件的確認其為“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正式發布企業名單并授牌。
四、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政策扶持與管理
(1)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認定的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庫,予以跟蹤管理。在融資服務、技術服務、診斷服務、創新驅動、轉型升級、專題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支持其積極申報和承擔國家相關專項和省級相關項目。
(2) 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當年,企業須按照申報條件申請復核。有效期滿未申請復核或經復核未達標的企業,取消其“四川省專精特新企業”資格。
(3) 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按照要求主動服務,做好“專精特新”企業的“育苗壯干”梯度培育工作。
(4)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評“專精特新”企業;已確認為“專精特新”企業的,一經查實,予以撤銷。
(一)在申請遴選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
(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三)有其他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且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5) 已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等重點中小企業,在有效期內的,按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管理。
五、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附則
1. 本辦法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2. 本辦法自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
一、申報對象
市經信局認定的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運營單位(以下簡稱“平臺、基地運營單位”)。
二、申報條件
按照《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成經信函〔2018〕34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實際,申報對象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運營單位在2016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且在成都市域內注冊(登記)且稅收解繳關系在市域內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平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本地中小微企業數量滿足《管理辦法》規定數量。
(三)基地中制造業園區建筑總面積在6萬平方米以上,樓宇經濟園建筑總面積在8千平方米以上,且運營單位建筑產權占基地總產權的70%以上(租賃基地除外)。制造業園區、樓宇經濟園入駐中小微企業數量分別不少于35戶、50戶。
(四)運營單位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間(票據開具時間)提升能力建設和開展服務活動的實際支出總金額60萬元(含,除稅金額)以上。
(五)2019年度按照要求已上報服務活動開展情況。
(六)近兩年運營單位和主要負責人在運營管理中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2019年)。
(七)運營單位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補助內容
運營單位提升服務中小企業能力支出和開展服務活動支出,提升服務能力包括購置(租用)儀器、設備、信息化改造等支出,經營場地租賃費用(基地除外),開展服務中小企業活動支出。
四、補助標準
按照運營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實際支出不超過30%的比例,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
五、申報資料
(一)運營單位申報資料
1.《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書》(附件1)。
2.運營機構基本情況。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或多證合一證書)(復印件)
4.稅務部門、人社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繳稅、社保繳納證明,企業財務三表。
5.《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匯總表》(平臺和基地運營單位分別填附件2-1、2-2)。
6.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附件3)。
7.平臺運營單位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本地中小企業名單(附件4);截至2019年12月底入駐基地中小企業名單(附件4)。
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5)。
9.運營單位2019年度服務中小企業開展活動情況的報告。
10.運營單位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審計時備查)。
以上1-9項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同時要求電子版。
(二)區(市)縣相關部門上報資料
1.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文件。
2.《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1、2-2)。
3.運營單位申報資料。
六、申報程序
(一)平臺、基地運營單位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二)區(市)縣初審后,推薦上報市經信局。
(三)市經信局牽頭組織審核后委托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根據審計結果予以支持。
七、其他事項
(一)國家、省中小專項資金或其他財政資金已惠及的項目、內容、票據不再重復給予補助,重復申報取消項目申報資格。
(二)申報補助的單張票據不含稅金額≥1萬元(同一事項因額度原因連續發票除外),計算項目實際支出金額不含稅。
(三)票據支出必須有對應的公對公銀行匯款憑證記錄。
(四)運營單位計算年度服務企業和入駐企業數量時,必須是成都市域內注冊登記或納稅的中小企業。
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申報
一、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對象
(一)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的有效期內四川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省級示范基地)。
(二)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為三年。工業和信息化部2019年公布的國家示范基地將于2024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報。
二、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條件(一)基本條件。
符合《管理辦法》申報條件。(二)其他條件。
1.服務有質量、運營有特色、產業有導向,能夠在全省乃至全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⒉積極做好中小企業政策宣傳和貫徹落實,擴大政策宣傳面,推動各項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內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確保政策受益主體不漏戶、不漏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3.充分發揮聯系政府和小微企業的橋梁作用,協助做好入駐小微企業情況
調研,及時反映小微企業問題訴求。
三、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照自愿原則和屬地化原則,向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根據《管理辦法》要求準備相關紙質申請材料。
(二)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推薦的示范基地申請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組織專家進行測評,并總結提煉示范性描述,提出推薦意見。
(三)經濟和信息化廳按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現場核實等工作,擇優推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四、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要求
(一)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按照《管理辦法》和申報條件要求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
(二)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按照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示范基地的運營情況、服務業績、滿意度等進行評審測評,填寫企業對創業創新基地的具體評價及意見,出具正式推薦文件,擇優推薦,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
(三)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推薦上報文件、《市(州)推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匯總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報材料等紙質資料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P)一并報送。
成都市2024年“小升規”、上規貢獻獎、穩規成長獎申報
一、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一)“小升規”獎勵
在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內,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名錄庫、并經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二)上規貢獻獎
符合“小升規”獎勵申報條件,且2021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其中,5000萬元(含)—1億元以下的,在“小升規”獎勵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10萬獎勵;1億元(含)以上的,在“小升規”獎勵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三)穩規成長獎
2019年度(2019年3月—2020年2月)首次上規的工業企業,自上規當年起連續兩年(2020—2021年)年度營業收入均保持在15%(含)以上增速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年度營業收入連續兩年(2020—2021年)均保持在25%(含)以上增速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二、申報資料
(一)企業提交資料
1.“小升規”獎勵
①成都市2024年“小升規”獎勵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②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2024年3—4月的財務狀況表、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
④2020年、2021年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⑤企業申請上規月提交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累計數),需當地稅務部門確認并蓋業務章;
⑥企業近期照片4張(反映企業規模、行業、產品和原材料照片,A4紙正反打印,每頁上下各1張,共正反2頁,照片顏色不限);
⑦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2.上規貢獻獎
在提交“小升規”獎勵申報材料(除申報表)的基礎上,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成都市2024年上規貢獻獎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②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需帶防偽二維碼和防偽編號,且能在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上查詢;
③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3.穩規成長獎
①成都市2024年穩規成長獎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②2020年、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需帶防偽二維碼和防偽編號,且能在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上查詢;特殊情況需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③2020年、2021年年度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需當地稅務部門蓋業務章確認;
④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以上申報資料均需蓋企業公章,按順序掃描成PDF電子版存U盤報送。不再報送紙質申報書。
(二)需區(市)縣核實信息
1.企業所在地統計部門核實的首次進入工業名錄庫證明;
2.企業兩年內(2020年5月—2024年4月)的安全、環保無重大事故證明;3.企業一年內(2021年5月—2024年4月)無單筆5萬元以上(含)罰款的行政處罰證明;
4.近兩年內(2020年5月至今)企業、企業法人無違法行為證明。
以上核實情況作為推薦文件附件上報。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接此通知后,要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指定專人負責,梳理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做好政策宣傳和申報組織工作。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要按照通知要求,收集整理申報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錄網址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和上傳有關申報材料(需有企業公章)。申報材料務必完整規范、真實有效,嚴謹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項目申報資格。
(三)初審推薦。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跟蹤做好企業網上申報的監督和初審工作,多方面核驗企業申報資料,嚴格把關推薦,于2024年6月3日前完成網上推薦工作,2024年6月7日前報送推薦文件、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4)以及企業申報資料(U盤)。
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紓困加快經濟恢復政策措施
一、強化落實退稅減稅緩稅政策。落實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持續減輕中小微企業稅費負擔。落實稅費延期申報、延期繳納政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緩繳期限最長3個月。
二、發放助企惠民消費券。2024年第四季度分階段發放總計規模4億元消費券,促進商業零售、餐飲、文旅消費和相關市場主體經營。對2024年第四季度在蓉購買符合條件汽車的最終消費者,在享受現有鼓勵汽車消費政策的基礎上,按照純電動汽車每輛車2000元、其他汽車每輛車1000元疊加享受一次性消費券補貼。[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
三、補貼水電氣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對2024年第四季度銷售額(營業額)在100萬元以下、100萬元(含)—300萬元、300萬元(含)—500萬元、500萬元(含)以上的限額以上零售、住宿、餐飲業市場主體,免予提交實際發生水電氣費用的證明材料,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水電氣費補貼。對2024年按規定正常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市場主體,由各區(市)縣財政全額補貼2024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處理費。
四、發放困難行業穩崗補貼。從2024年10月至12月,對零售、餐飲、旅游等22個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困難行業(具體詳見附件),30人以上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企業,根據本政策印發之日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穩崗補貼,每戶企業每月補貼上限100萬元,鼓勵企業穩崗留崗。
五、幫助失業人員就業。對新增吸納登記失業3個月及以上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個月的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六、實施租金減免加力擴圍。對合規承租市、區(市)縣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土地、攤位、廣告位等資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的證明材料,在原租金減免政策基礎上,再減免2024年9月份租金;對存在間接承租行為的,轉租人不享受租金減免政策,確保將減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方。鼓勵在蓉央企、其他省市在蓉國有企業參照執行我市現有租金免收政策,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七、補貼文旅企業平臺退款手續費。對演藝、星級旅游飯店(含綠色飯店、文化主題飯店、智慧飯店等品牌旅游飯店)、旅游民宿、旅行社等文旅企業或機構,因2024年下半年疫情發生消費者全額退款的,退款產生的平臺支付手續費,給予文旅企業或機構一次性全額補貼。
八、激勵民間投資項目開工建設。對原計劃2024年開工建設的民間投資項目,提前至2024年開工并產生實物工程量的,按照新入庫民間投資總額超過1億元(含)、3億元(含)、5億元(含),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加大金融信貸惠企力度。積極用好國家各類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對重點領域和困難企業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設立企業紓困專項貸款,向防疫重點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優惠利率的紓困貸款。
十、降低市場主體防疫成本。全市根據疫情形勢需要,適時組織全員核酸檢測。持續推進步行15分鐘核酸“采樣圈”建設,足量科學設置核酸采樣點位,在物流園區、貨運停車場、大型批發市場等設置常態化核酸采樣點,為所有(包括省內抵蓉)貨車司乘人員提供免費核酸檢測服務。各區(市)縣、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頻次開展重點行業(人員)免費核酸檢測,所需經費由企業(單位)所在地區(市)縣財政全額承擔,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財力補助。
成都市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
一、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獎勵
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內容
1.在龍泉驛區注冊經營>=12月
2.身份證明何商事主體營業執照已被確認(或其他手續)
三、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1.工商和稅務登記關系在龍泉驛區
2.2021.1.1及以后的自然人控股
3.經營登記>=12個月
4.2021.12、2024.7和2.22.8有社保繳納記錄
5.自成立以來無重大事故
四、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開辦補助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4.參保證明
5.完稅證明
6.存款賬戶信息單
五、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流程
1.向街道申請、核實審查后進行推薦
2.區組織進行復審、公示然后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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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企業申報
一、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時間
科技型中小企申報時間一般為2-10月,每月都會匯總、審核、公示一到兩批。五號或者二十號會截止。遇到雙休或者放假會順延,機會多多,今年最后一批就要開始了,錯過這最后一批,再想申報就得等明年了,歡迎向我致電咨詢。
二、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條件
1、國內企業(不含港澳臺)
2、員工<500人,年銷售<2億元,資產總額<2億元
3、產品或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4、當年及前年無違法失信行為,未入失信名單
5、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60分(滿分100分)
三、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獎勵
1、補助資金支持對象為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科技小貸公司、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債權融資服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對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科技小貸公司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其貸款規模和同期同檔次人民銀行基準利率計算確定補助額度,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以通過擔保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不超過其實際擔保費支出的50%,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助。
4、對以債權融資租賃方式獲得研發、生產、檢測等設備、器材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不超過其實際年租賃費的10%,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助。同一融資租賃項目補助不超過兩年。
四、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材料
(一)《科技型雙創企業獎勵申請書》(掃碼下載附件)
(二)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企業科小信息庫查詢結果或科小評價系統已入庫截圖
(四)省科技廳公告、附件企業名單
(五)2021年1月至6月完稅證明及社保繳納證明
注:以上材料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五、四川省科技型中小型申報流程
(一)項目所在街道(鎮)或園區管委會組織所屬企業進行項目申報,并負責對項目進行初審。初審通過項目,由企業報送雙創管委會新經濟產業部。
(二)雙創管委會新經濟產業部牽頭組織開展項目評審。
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
一、申報對象、條件
申報企業在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名單內(微型企業可不在名單內),并滿足以下條件:
(一)2020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注冊且稅收關系在我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產業發展符合市委市政府確定的“5+5+1”現代產業體系方向。
(三)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四)企業在2020年和2021年期間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企業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失信行為。
二、扶持項目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生產新產品的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應用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擴大生產,支持中小企業為“鏈主”企業、龍頭企業配套新(擴)建產業鏈項目。
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建或建成,項目備案投資額不超過2000萬元(總投資額在100萬元(含)以上需要在當地相關部門備案)。投入****開具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50萬元(含)以上。
(二)信息化應用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應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生產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在財務、生產、人力資源等方面應用信息技術提高效率。
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投入****開具時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20萬元(含)以上。
(三)管理咨詢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通過管理咨詢,優化生產管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等流程,推進轉型升級,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項目在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期間完成。投入****開具時間在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且實際支出在15萬元(含)以上。
三、補助內容、方式和額度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而實施的生產線智能制造、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包括購置生產及配套設備、新(改)建生產經營場地(需購置設備,且設備占比高于總投入的50%)、購買配套生產軟件等費用,不包括購置地產、房產、原材料、運輸工具費用以及企業生產、運營成本費等開支。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3.其他。支持中小企業融入產業建圈強鏈行動,中小企業為融入“鏈主”企業、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2%的比例給予最高120萬元補助。融入“鏈主”企業、龍頭企業項目,是指中小企業為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2021年中國企業500強》《2021年四川省大企業大集團100強》《2021年成都企業100強》等榜單內企業配套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30%以上的產能須專項為上述企業配套。
(二)信息化應用建設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圍繞生產制造在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購置的軟件及配套硬件費用。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三)管理咨詢項目
1.補助內容。中小企業管理咨詢項目支出包括管理咨詢費用及配套的軟件硬件費用。
2.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2020年至2021年期間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
四、申報資料
(一)企業提交的資料
1.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申報書;
2.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復印件;
4.項目申請報告(模板見附件);
5.項目在主管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備案文件(投資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項目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需在申報系統下載打印,且在申報系統內上傳項目****、付款憑證掃描件);
7.項目合同復印件(信息化項目、管理咨詢項目提供),管理咨詢診斷報告和結案報告復印件(管理咨詢項目提供);
8.企業項目照片2張(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化項目提供);
9.人社部門出具的2021年12月企業社保人員名單;
10.其他與項目申報有關材料;
11.微型企業承諾(微型企業出具);
12.誠信申報承諾書;
13.2021年項目單位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或防偽標識,不報送,專項審計時備查)。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交的資料
1.推薦文件。內容包括推薦申報企業經核實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說明;推薦企業經核實為融入“鏈主”、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情況(包含“鏈主”、龍頭企業名稱、所屬產業鏈或榜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產能配套率);微型企業資格初審。
2.《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蓋章);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登錄成都市“銀企校院”四方對接服務平臺按程序打印。
3.申報企業提交的資料。
五、申報程序
(一)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審查后,會同財政部門推薦上報市經信局。
(二)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并委托審計機構對評審合格項目進行專項審計。
(三)通過評審、審計的項目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給予企業財政資金補助。
六、其他事項
(一)企業只能在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化、管理咨詢項目中選擇申報一個項目。
(二)企業申報固定資產投資同一項目連續支持不超過2年。
(三)項目內容、****據重復申報國家、省及市級其他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的不予支持。
(四)計算項目實際支出金額不含稅,單個****據不含稅金額≥1萬元(同一事項的連續****除外)。
(五)****據必須有對應的公對公****匯款憑證。
七、上報時間
各區(市)縣于2024年6月1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按順序膠裝,一式2份)、電子材料(PDF文檔)統一上報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
成都市中小微企業紓困資金項目
一、支持對象
(一)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業;
(二)2021年營業收入與上年相比實現正增長,且2024年1—6月營業收入同比下降;或2021年利潤與上年相比實現正增長,且2024年1—6月利潤同比下降。目前在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
(三)近兩年未發生重、特大安全、環保事故。
須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
二、支持方式
(一)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租賃標準廠房或其他辦公場地進行生產經營的,按照企業2024年1—6月期間實際支付租金不超過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
(二)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2024年1—6月期間同比增加用電開支的,按照企業電費增量部分不超過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
(三)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從銀行機構獲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用于原材料、物流及生產經營周轉等用途貸款的,按照企業2024年1—6月實際支付利息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最高40萬元貼息補助。
企業只可選擇上述其中一項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制作申報書,帶頁碼按順序裝訂成冊,并按通知要求提交新都區經信局審核。紙質申報書包括以下資料:
(一)申報書封面(附件1);
(二)項目申請表(附件2);
(三)申報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
(四)支付憑證明細表(附件4);
(五)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2020年、2021年及2021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以下資料: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或防偽標識)、財務三表(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加蓋稅務部門公章);
(七)承諾書(附件6);
(八)專項資料。
(九)屬地推薦意見(附件8);
專項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1.房租補助方向。廠房或其他辦公場地租賃公對公合同復印件,2024年1—6月期間公對公轉賬記錄、發票復印件等資料。
2.電費補貼方向。企業與供電方的合同復印件,2024年1—6月期間和2021年同期公對公轉賬記錄、發票復印件等資料。
3.貸款貼息方向。企業從銀行機構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資借款合同復印件、借據或貸款發放憑證復印件、2024年1—6月期間利息支付憑證復印件等資料。
四、其他事項
(一)各鎮街、產業功能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各鎮街、產業功能區責任分工對企業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提出核查意見。
(三)企業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負責。企業應規范、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確保資料齊全、清晰完整,提供資料與原始資料必須保持一致。企業已申報過同類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各鎮街、產業功能區于2024年9月13日(根據疫情防控適時調整時間)前將書面推薦文件[包括: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核查意見匯總表(附件5)、企業申報書](一式三份)上報區經信局,過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及企業申報資料的PDF和可編輯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
一、認定獎勵
1、成都市認定獎勵
成都市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補;成都市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給予5萬元獎補。
2、成都市武侯區認定獎勵
成都武侯區對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 20 萬元補助。
3、成都市成華區認定獎勵
成都成華區對經省科技廳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再次認定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上一會計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金額的10%,再給予不超過5萬元研發補貼。
4、成都市雙流區認定獎勵
成都雙流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雙流區對首次認定通過和新引進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補助,對3年后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0 萬元補助。同時,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給予高新技術企業10%、不超過200萬元補助。
5、成都市郫都區認定獎勵
成都郫都區對對上年度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上年度重新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6、成都市溫江區認定獎勵
成都溫江區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20萬元資金補助,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金補助。
7、成都市江堰市
成都都江堰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給予10萬元資金補助。
二、成都市高企申報時間
2024年辦理兩批,請相關企業安排好時間和工作進度,過時不再受理申報。(企業當年只能申報一次。)
第一批:
5月16日—6月16日??受理企業申報。申報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申請資料,提交后待省高企辦在網上審核通過,方可從網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紙質申報材料并簽字、蓋章。若審核未通過,可根據未通過原因作相應資料修改、補充和完善,再次網上提交申請材料。請各申報企業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門遞交紙質申報材料,市(州)科技主管部門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將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資料統一報送至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14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6月16日17:00之前。
6月17日—8月30日?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管理小組會審,公示、報備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網上申請和紙質材料申報,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9月15日17:00之前。
9月16日—11月30日?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管理小組會審,公示、報備案。
三、成都市高企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
請按《網絡申報系統操作手冊企業版》由專人操作網上申報,并管理好賬號和密碼。申報材料請嚴格按批次時間提交至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門,各類材料一式1份,專項審計報告須為原件。企業認定高企可以選擇告知承諾方式或非告知承諾方式申請。
申請方式一:告知承諾方式
企業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參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申請方式二:非告知承諾方式
企業選擇非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申報材料不退還,企業注意留底。所有資質、證明、證書等交材料時帶原件,待查驗后退回。申報材料要求雙面打印、復印,清晰可辨,簡裝盡量做成一本。書脊打印或標示企業名稱,禁用活頁夾、塑料封皮。
注意:企業所有申報材料應保證真實有效,一經發現核實提供虛假材料的,自動喪失申報資格,并納入誠信黑名單。
(二)成都市申請高企認定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1.《高企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企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申請高企更名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1.高企名稱變更申請書(系統打印、法人簽字、企業蓋公章);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原高企證書復印件;
5.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及其所占比例);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企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7.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
8.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財務審計報表(含會計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
9.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0.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四、成都市申請高企注意事項
(一)請申報企業分管負責人牽頭,由主管企業科技、財務、行政管理及網絡操作人員組成工作小組,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和培訓材料,認真、實事求是編寫申報材料,以及完成注冊、在線填報、上傳附件資料等工作。
(二)各市(州)科技局負責組織培訓,并將培訓通知、宣傳稿件等資料反饋至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三)各市(州)科技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匯總,按時報送至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五、成都市申請高企監督管理
四川省高企認定管理小組辦公室將聯合科技廳、財政廳和四川省稅務局,采取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的方式,對已認定的高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有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將取消其高企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成都市中小型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
—、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對象
(—)2019年至2021年認定的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
(三)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2019年度國家示范平臺可自愿重新申報。
二、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管理辦法》的申報條件。
(二)優先條件。
1.公益性強、服務業績突出、積極參加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和“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等工作成效明顯。
2申請信息類、培訓類示范平臺年服務企業達到1000家以上的,申請技術類、創業類、融資類示范平臺年服務企業達到500家以上的。
三、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市(州)所屬公共服務平臺,按照自愿原則和屬地化原則,根據本通知要求向所屬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經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同意后,由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匯總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直接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
(三)中央在川單位經在川上級部門同意推薦后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省屬企(事)業單位經業務主管部門推薦同意后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申請。
(四)經濟和信息化廳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等工作,擇優篩選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平臺推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四、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要求
(一)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
(二)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推薦的公共服務平臺申請材料要組織專家進行認真審核和測評,總結提煉示范性描述,提出推薦意見。其中,國家信息消費示范城市、中國軟件名城、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城市、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可推薦在本區域內注冊的1家符合《管理辦法》要求的公共服務平臺(不占用省級向上推薦名額,同時具備以上多項條件的城市或區域,只能推薦1家)。
(三)上報文件、《推薦2024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報送。其它申報單位資料直接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申報的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申報紅頭文件、《推薦2024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報送。
(五)申報的中央在川和省屬企(事)業單位,將申報紅頭文件、在川上級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推薦文件、《推薦2024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申請報告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F)一并報送。
(六)有關行業協會將征求意見的函、已完成認定、公示的擬推薦平臺申請材料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征求意見。同一家公共服務平臺,不得通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重復申報。
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
一、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條件
(一)在四川省轄區內登記注冊并已經營3年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獨立的財務核算制度,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重點培育“5+1”現代工業體系、“4+6”現代服務業體系、“10+3”現代農業體系以及特色優勢產業等省委、省政府確立的重要領域中的中小企業。優先培育主導產品屬于《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填補國內空白(國際空白),或與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中小企業。
(二)成都平原經濟區的企業上年末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川南、川東北和攀西經濟區的企業上年末年度營業收入1500萬元以上,川西北生態示范區的企業上年末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或貧困地區企業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企業近兩年的營業收入保持正增長,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四)企業近兩年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1.5%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節能、環保和安全生產等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規定,銀行信用、納稅信用和社會信用良好,依法規范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穩定、質量、環境污染事故。
二、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基本標準
(一)專業化指標。企業專注于產業鏈中某個領域或環節,主導產品(服務)為大企業、大項目的關鍵零部件、元器件、新材料或重要配套產品(服務)。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導產品(服務)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60%以上。成都平原經濟區的企業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數或擁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員工數應占企業員工總數的35%以上,其他地區企業應在20%以上。
(二)精細化指標。企業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企業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開展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顯著,產品品牌和服務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在細分市場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
(三)特色化指標。企業具有行業或區域的獨特性。擁有地域特色的產品或服務,且能利用特有的資源進行研發生產;掌握獨有、可持續的工藝、技術或配方,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具備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獨立屬性;企業擁有“中華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或被認定為省級及以上首臺(套)、首版(次)、首批(次)產品等自主品牌。
(四)新穎化指標。企業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并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及以上,或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或授權植物新品種權3件及以上;或主持(參與)制(修)訂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
三、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程序
1. 本著企業自愿申報原則,按當年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的申報通知要求,申請企業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2. 申請企業向企業所在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認定申請書、會計報表、證明資料等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當年申報通知)。
3. 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書所列初核指標進行初審核實,并提出推薦意見,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4.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5.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評審結果、專家意見等進行綜合審查,可根據工作情況組織或委托市(州)進行必要的現場考察,提出核實意見,形成擬定名單,并在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6.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按照程序對符合條件的確認其為“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正式發布企業名單并授牌。
四、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政策扶持與管理
(1)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認定的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庫,予以跟蹤管理。在融資服務、技術服務、診斷服務、創新驅動、轉型升級、專題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支持其積極申報和承擔國家相關專項和省級相關項目。
(2) 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當年,企業須按照申報條件申請復核。有效期滿未申請復核或經復核未達標的企業,取消其“四川省專精特新企業”資格。
(3) 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庫,按照要求主動服務,做好“專精特新”企業的“育苗壯干”梯度培育工作。
(4)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評“專精特新”企業;已確認為“專精特新”企業的,一經查實,予以撤銷。
(一)在申請遴選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
(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三)有其他違法違規、失信行為且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5) 已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等重點中小企業,在有效期內的,按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管理。
五、成都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的附則
1. 本辦法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2. 本辦法自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補助申報
一、申報對象
市經信局認定的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運營單位(以下簡稱“平臺、基地運營單位”)。
二、申報條件
按照《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成經信函〔2018〕34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實際,申報對象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運營單位在2016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且在成都市域內注冊(登記)且稅收解繳關系在市域內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平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本地中小微企業數量滿足《管理辦法》規定數量。
(三)基地中制造業園區建筑總面積在6萬平方米以上,樓宇經濟園建筑總面積在8千平方米以上,且運營單位建筑產權占基地總產權的70%以上(租賃基地除外)。制造業園區、樓宇經濟園入駐中小微企業數量分別不少于35戶、50戶。
(四)運營單位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間(票據開具時間)提升能力建設和開展服務活動的實際支出總金額60萬元(含,除稅金額)以上。
(五)2019年度按照要求已上報服務活動開展情況。
(六)近兩年運營單位和主要負責人在運營管理中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2019年)。
(七)運營單位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補助內容
運營單位提升服務中小企業能力支出和開展服務活動支出,提升服務能力包括購置(租用)儀器、設備、信息化改造等支出,經營場地租賃費用(基地除外),開展服務中小企業活動支出。
四、補助標準
按照運營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實際支出不超過30%的比例,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
五、申報資料
(一)運營單位申報資料
1.《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書》(附件1)。
2.運營機構基本情況。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或多證合一證書)(復印件)
4.稅務部門、人社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繳稅、社保繳納證明,企業財務三表。
5.《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匯總表》(平臺和基地運營單位分別填附件2-1、2-2)。
6.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附件3)。
7.平臺運營單位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本地中小企業名單(附件4);截至2019年12月底入駐基地中小企業名單(附件4)。
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5)。
9.運營單位2019年度服務中小企業開展活動情況的報告。
10.運營單位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審計時備查)。
以上1-9項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膠裝)同時要求電子版。
(二)區(市)縣相關部門上報資料
1.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文件。
2.《成都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1、2-2)。
3.運營單位申報資料。
六、申報程序
(一)平臺、基地運營單位向注冊地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二)區(市)縣初審后,推薦上報市經信局。
(三)市經信局牽頭組織審核后委托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根據審計結果予以支持。
七、其他事項
(一)國家、省中小專項資金或其他財政資金已惠及的項目、內容、票據不再重復給予補助,重復申報取消項目申報資格。
(二)申報補助的單張票據不含稅金額≥1萬元(同一事項因額度原因連續發票除外),計算項目實際支出金額不含稅。
(三)票據支出必須有對應的公對公銀行匯款憑證記錄。
(四)運營單位計算年度服務企業和入駐企業數量時,必須是成都市域內注冊登記或納稅的中小企業。
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申報
一、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對象
(一)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的有效期內四川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省級示范基地)。
(二)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為三年。工業和信息化部2019年公布的國家示范基地將于2024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報。
二、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條件(一)基本條件。
符合《管理辦法》申報條件。(二)其他條件。
1.服務有質量、運營有特色、產業有導向,能夠在全省乃至全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⒉積極做好中小企業政策宣傳和貫徹落實,擴大政策宣傳面,推動各項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內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確保政策受益主體不漏戶、不漏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3.充分發揮聯系政府和小微企業的橋梁作用,協助做好入駐小微企業情況
調研,及時反映小微企業問題訴求。
三、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照自愿原則和屬地化原則,向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根據《管理辦法》要求準備相關紙質申請材料。
(二)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推薦的示范基地申請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組織專家進行測評,并總結提煉示范性描述,提出推薦意見。
(三)經濟和信息化廳按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專家評審、現場核實等工作,擇優推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四、成都市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要求
(一)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按照《管理辦法》和申報條件要求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
(二)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按照條件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示范基地的運營情況、服務業績、滿意度等進行評審測評,填寫企業對創業創新基地的具體評價及意見,出具正式推薦文件,擇優推薦,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
(三)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推薦上報文件、《市(州)推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匯總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報材料等紙質資料一式三份,加蓋公章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三份,含word及PDP)一并報送。
成都市2024年“小升規”、上規貢獻獎、穩規成長獎申報
一、申報條件和獎勵標準
(一)“小升規”獎勵
在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內,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名錄庫、并經認定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二)上規貢獻獎
符合“小升規”獎勵申報條件,且2021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其中,5000萬元(含)—1億元以下的,在“小升規”獎勵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10萬獎勵;1億元(含)以上的,在“小升規”獎勵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三)穩規成長獎
2019年度(2019年3月—2020年2月)首次上規的工業企業,自上規當年起連續兩年(2020—2021年)年度營業收入均保持在15%(含)以上增速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年度營業收入連續兩年(2020—2021年)均保持在25%(含)以上增速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二、申報資料
(一)企業提交資料
1.“小升規”獎勵
①成都市2024年“小升規”獎勵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②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國家統計聯網直報系統2024年3—4月的財務狀況表、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
④2020年、2021年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⑤企業申請上規月提交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累計數),需當地稅務部門確認并蓋業務章;
⑥企業近期照片4張(反映企業規模、行業、產品和原材料照片,A4紙正反打印,每頁上下各1張,共正反2頁,照片顏色不限);
⑦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2.上規貢獻獎
在提交“小升規”獎勵申報材料(除申報表)的基礎上,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成都市2024年上規貢獻獎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②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需帶防偽二維碼和防偽編號,且能在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上查詢;
③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3.穩規成長獎
①成都市2024年穩規成長獎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
②2020年、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需帶防偽二維碼和防偽編號,且能在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上查詢;特殊情況需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③2020年、2021年年度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需當地稅務部門蓋業務章確認;
④項目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以上申報資料均需蓋企業公章,按順序掃描成PDF電子版存U盤報送。不再報送紙質申報書。
(二)需區(市)縣核實信息
1.企業所在地統計部門核實的首次進入工業名錄庫證明;
2.企業兩年內(2020年5月—2024年4月)的安全、環保無重大事故證明;3.企業一年內(2021年5月—2024年4月)無單筆5萬元以上(含)罰款的行政處罰證明;
4.近兩年內(2020年5月至今)企業、企業法人無違法行為證明。
以上核實情況作為推薦文件附件上報。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接此通知后,要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指定專人負責,梳理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做好政策宣傳和申報組織工作。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要按照通知要求,收集整理申報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錄網址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和上傳有關申報材料(需有企業公章)。申報材料務必完整規范、真實有效,嚴謹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項目申報資格。
(三)初審推薦。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跟蹤做好企業網上申報的監督和初審工作,多方面核驗企業申報資料,嚴格把關推薦,于2024年6月3日前完成網上推薦工作,2024年6月7日前報送推薦文件、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4)以及企業申報資料(U盤)。
成都市支持市場主體紓困加快經濟恢復政策措施
一、強化落實退稅減稅緩稅政策。落實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免征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持續減輕中小微企業稅費負擔。落實稅費延期申報、延期繳納政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緩繳期限最長3個月。
二、發放助企惠民消費券。2024年第四季度分階段發放總計規模4億元消費券,促進商業零售、餐飲、文旅消費和相關市場主體經營。對2024年第四季度在蓉購買符合條件汽車的最終消費者,在享受現有鼓勵汽車消費政策的基礎上,按照純電動汽車每輛車2000元、其他汽車每輛車1000元疊加享受一次性消費券補貼。[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
三、補貼水電氣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對2024年第四季度銷售額(營業額)在100萬元以下、100萬元(含)—300萬元、300萬元(含)—500萬元、500萬元(含)以上的限額以上零售、住宿、餐飲業市場主體,免予提交實際發生水電氣費用的證明材料,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水電氣費補貼。對2024年按規定正常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市場主體,由各區(市)縣財政全額補貼2024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處理費。
四、發放困難行業穩崗補貼。從2024年10月至12月,對零售、餐飲、旅游等22個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困難行業(具體詳見附件),30人以上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企業,根據本政策印發之日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穩崗補貼,每戶企業每月補貼上限100萬元,鼓勵企業穩崗留崗。
五、幫助失業人員就業。對新增吸納登記失業3個月及以上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個月的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
六、實施租金減免加力擴圍。對合規承租市、區(市)縣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土地、攤位、廣告位等資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的證明材料,在原租金減免政策基礎上,再減免2024年9月份租金;對存在間接承租行為的,轉租人不享受租金減免政策,確保將減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方。鼓勵在蓉央企、其他省市在蓉國有企業參照執行我市現有租金免收政策,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七、補貼文旅企業平臺退款手續費。對演藝、星級旅游飯店(含綠色飯店、文化主題飯店、智慧飯店等品牌旅游飯店)、旅游民宿、旅行社等文旅企業或機構,因2024年下半年疫情發生消費者全額退款的,退款產生的平臺支付手續費,給予文旅企業或機構一次性全額補貼。
八、激勵民間投資項目開工建設。對原計劃2024年開工建設的民間投資項目,提前至2024年開工并產生實物工程量的,按照新入庫民間投資總額超過1億元(含)、3億元(含)、5億元(含),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加大金融信貸惠企力度。積極用好國家各類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對重點領域和困難企業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設立企業紓困專項貸款,向防疫重點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優惠利率的紓困貸款。
十、降低市場主體防疫成本。全市根據疫情形勢需要,適時組織全員核酸檢測。持續推進步行15分鐘核酸“采樣圈”建設,足量科學設置核酸采樣點位,在物流園區、貨運停車場、大型批發市場等設置常態化核酸采樣點,為所有(包括省內抵蓉)貨車司乘人員提供免費核酸檢測服務。各區(市)縣、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頻次開展重點行業(人員)免費核酸檢測,所需經費由企業(單位)所在地區(市)縣財政全額承擔,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財力補助。
成都市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
一、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獎勵
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內容
1.在龍泉驛區注冊經營>=12月
2.身份證明何商事主體營業執照已被確認(或其他手續)
三、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條件
1.工商和稅務登記關系在龍泉驛區
2.2021.1.1及以后的自然人控股
3.經營登記>=12個月
4.2021.12、2024.7和2.22.8有社保繳納記錄
5.自成立以來無重大事故
四、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材料
1.《企業開辦補助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4.參保證明
5.完稅證明
6.存款賬戶信息單
五、企業開辦補助項目申報流程
1.向街道申請、核實審查后進行推薦
2.區組織進行復審、公示然后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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