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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企提前知!2024年度江蘇省靖江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程序、材料、條件
小編為大家提前準備了2023年度江蘇省靖江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程序、材料、條件等事項,如果有想要申報江蘇省靖江市高新技術的企業可以提前最好申報準備工作,相關咨詢了解也可以免費咨詢我們,我們有十年高企申報經驗,肯定可以為你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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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且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條件的居民企業。
(二)凡2020年經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2020年經外省(市)認定機構認定并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至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至2023年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二、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受理、分批集中評審的方式,不設置申報批次,企業自當年匯算清繳完成后即可開始申報(每年僅限申報1次)。根據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受理申報材料截止時間要求,我市接收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5月31日、6月30日、7月29日。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選擇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有關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并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編寫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工作指引》第一條第(三)項第1點所稱“不良記錄”包括:1.因執業情況受到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行政處罰;2.受到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自律懲戒(含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3.受到稅務師行業組織自律懲戒(含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年檢不合格、取消會員資格);4.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的其他不良記錄。
企業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信息查詢—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公眾查詢欄目、“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事務所/稅務師查詢欄目,查詢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等信息。
(二)網上申報
1.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為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從今年起,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采取“一網通報”的方式開展,企業僅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提交申報材料,“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不再對企業開放。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點擊“用戶登錄”并完成實名認證后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如企業尚未注冊,則點擊“注冊”,注冊信息通過審核后進行登錄(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2. 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證明事項、證明內容、承諾效力、不實承諾責任、核查權力等詳見附件2。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承諾已經知曉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告知全部內容,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申報系統(企業賬號)—高企認定申報—申報材料—告知承諾制,勾選已閱讀并同意《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點擊確認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帶申請企業名稱等信息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適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本,點擊打印(系統默認A4紙,正反打印)。申請企業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相應位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后,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
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3.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申報系統(企業賬號)—高企認定申報—申報材料,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見附件1,須原件掃描),通過網絡提交材料至靖江市科技局。企業主要負責人須認真檢查填寫與上傳的申報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清晰完整、簽字蓋章齊全。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自行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材料審核與現場核查
靖江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預評審,并會同靖江市財政局、靖江市稅務局按《認定辦法》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開發區經發局、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要明確專人負責,會同靖江市科技局合理安排好對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現場核查工作(現場核查內容見附件3)。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對通過現場核查的申報企業,開發區經發局、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填寫《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附件4)并蓋章報送至靖江市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開發區經發局、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與服務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政策宣傳、解讀,做好相關信息咨詢,積極推進和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有機銜接,重點加強對通過評價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輔導,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
(二)開發區經發局、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在組織申報時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和《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0〕203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六項承諾”和“八個嚴禁”有關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申報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堅決杜絕“有償服務”行為的發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
(三)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和上傳的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企業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標準及要求編制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企業須積極配合做好現場核查和申報材料審查工作,若提供虛假承諾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上報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按照《認定辦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329號)的相關規定處理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將上報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按照《工作指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各申報企業應合理安排填報時間,防止因申報過于集中造成網絡擁堵。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政策和網絡系統使用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靖江市科技局高新技術科聯系。
(五)請開發區經發局、各鎮(街道、園區、辦事處)提醒企業對以承諾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由索取不當錢財等行為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