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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蘇省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條件和申報時間流程
2022年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細則已整理至下文,有關于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對象、申報條件、申報流程、申報時間等細則內容大家有什么疑問,以及想要申報該項目的南京市企業,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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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對象
根據《實施細則》,申報主體應為我市高新園區內,產業方向圍繞高新園區主導產業和全市八大產業鏈的企業。聯合創新體由產業鏈龍頭企業(2020 年營業收入>2000 萬元)引領、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至少 3 家以上)共同參與,同時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或新型研發機構(不少于 1 家),面向市場組建的以技術攻關為核心的創新組織。
二、南京市聯合創新體構成條件
1.產業鏈龍頭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屬于行業龍頭、領軍企業。
(2)企業擁有有效專利數量不少于 5 件,或有效發明專利(或 PCT)不少于 2 件。
(3)無嚴重失信行為。
2.中小微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每家企業擁有有效專利數量不少于 3 件,或有效發明專利數量(或 PCT)不少于 1 件。
(2)在聯合創新體內承擔或參與關鍵技術研發或技術服務等任務。
(3)無嚴重失信行為。
3.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領先水平,擁有與該領域相關的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有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經驗,且已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 新型研發機構: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領先水平,已納入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管理,有穩定的研發投入,已開展實質性研發活動,在寧已孵化實質運營且有一定營業收入的科技型企業,已形成科技服務能力,并對外開展科技服務。
(2)與聯合創新體內其他單位共同開展關鍵核心(共性) 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或共享人才培養等任務。
(3)有穩定的研發經費來源。
(4)無嚴重學術不端等失信行為。
4.聯合創新體內企業(含新型研發機構)應在我市高新區范圍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只能作為一個聯合創新體內組成單位(不可重復參與多個聯合創新體組建)。聯合創新體內組成單位上一年及當年內均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及違法行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主體(牽頭單位)條件
需同時滿足:
(1)圍繞南京高新園區主導產業或全市八大產業鏈開展研發經營的 1 家龍頭企業(2020 年營業收入>2000 萬元)或上年度營業收入大于 500 萬元的新型研發機構作為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牽頭申報單位,由高新園區會同所在區科技局會商后推薦至市科技局。
(2)在我市高新園區范圍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能夠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資源,在國內具備一定的行業影響力。
(3)與大學、科研院所及科學家團隊有良好的合作基礎。有足夠的前沿技術識別能力和較強的輻射帶動作用,能夠發現并抓住產業變革中的創新機會,支撐和引領產業發展。
(4)能夠發起、組織高水平學術交流,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國際合作、成果轉移轉化等活動,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融合發展,提升全產業鏈專業化協作水平和產業集群整體創新能力。
四、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時間流程
1.各申報單位(運營主體)按照《實施細則》和本通知要求,自愿提出申請,準備申報資料和佐證材料并承諾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2.各高新園區應積極梳理和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創新主體參與申報并做好業務指導;同時負責對有關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重點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各區科技局和各高新園區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出具書面審核意見,并在申報材料的責任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
五、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其他事項
1.各高新園區出具的書面審核意見須簽署日期并加蓋公章。
2.申報單位應加強申報材料的規范性。申報書及證明材料應加蓋騎縫章,申報書封面、多方組建協議、項目計劃書等材料應有簽署日期、相關責任人簽字并加蓋相關單位公章。
3.申報書按照封面、目錄、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聯合創新體建設情況,聯合創新體組建協議和相關佐證材料等順序裝訂。
那么關于2022年南京市聯合創新體績效評價申報相關內容,大家是否還有不了解的地方呢?有的話可以聯系小編這邊咨詢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