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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條件材料時間指南
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2年南京市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時間、申報指南等具體內容,有項目申報需求的企業,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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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對象
棲霞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一般要求上年度企業銷售收入不低于100萬元。
二、南京市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以《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書》首頁作為封面,淡藍色封面,膠裝成冊。項目信息表、申報書、相關附件要求詳見附件3)。
三、南京市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工作要求
申報企業是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的責任主體,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資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諾,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
各街道(園區)負責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及審核工作。對申報單位的經營狀況、承擔能力、申報內容等進行認真核實把關,避免申報材料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嚴禁騙取科技專項資金。
附件:南京市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指南
一、編制原則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科技40條”、南京市“科技36條”政策文件,全面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根據《關于培育發展創新型經濟的若干政策措施》(棲委字〔2017〕58 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指南,作為我區年度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依據。
二、支持重點
(一)加快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跟蹤國家高技術發展趨勢,面向棲霞未來發展,促進光電顯示、生物醫藥和智能制造向高端、智能和綠色方向發展,聚焦物聯網、軟件及移動互聯網、新能源等優勢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提高產業整體競爭力和企業創新能力。
(二)推動創新型企業集群發展,集中科技資源支持企業持續快速成長,培育一批“成長速度快、經濟效益好、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科技型高成長企業。
三、總體要求
(一)申報對象為在棲霞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一般要求上年度企業銷售收入不低于100萬元。
(二)項目具有明確的研發內容,目標產品具有產業帶動性,能推動相關產業實現技術突破,并實現產業化。
(三)項目具有較好的前期研發基礎,創新水平居省內前列,在本行業本領域具有較強的代表性。申報項目負責人及團隊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項目申報單位近三年內須有有效軟件著作權或有效授權專利。
(四)單位自籌資金規模不得低于申報項目總經費的50%。項目預算應合理真實,申報項目需充分估計市場變化,科學合理預測產業化指標,確保項目完成指標要求。項目申報單位應建立健全科研資金管理制度,建立專賬管理。
(五)項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一定的產業化應用,成果形式以產品、系統為主,項目完成時需形成發明專利申請或授權。
(六)優先支持區瞪羚企業培育庫企業;優先支持科技型高成長企業;優先支持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雙創人才”計劃、“創業棲霞”等高端人才企業;優先支持獲得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支持的企業;優先支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及納入“小升高”計劃培育庫企業。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企業填報《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信息表》(附件1)及《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申報書》(附件2),形成紙質件和電子文檔。
(二)提供以下材料作為附件(須加蓋企業公章):
1.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 經審計的近三年的財務報表或經稅務部門確認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近一年社會保險單位參保繳費證明;
3. 符合申報總體要求的有關項目及體現申報單位創新水平的佐證材料(鑒定證書、檢測報告、高新技術企業及軟件企業認定證書、知識產權證書、科技計劃立項批文、用戶報告、獲獎證書、各類人才計劃批文、合作協議等,均為復印件)。
五、其它事項
(一)棲霞區重點研發及技術創新項目年度安排經費不超過500萬元,共計安排項目不超過30項,立項補助經費共分三個等次:一般項目(補助資金為10-20萬元),重點項目(補助資金為30萬元),重大項目(補助資金為40-50萬元)。項目立項等次根據企業的銷售收入、稅收貢獻等經營狀況,以及項目技術創新性、資金投入規模、企業資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二)項目評審嚴格按照《棲霞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立項基本程序執行。
(三)項目補助經費須用于項目研究開發活動。區科技局將跟蹤項目成果轉化過程,適時對項目實施情況、預期效益開展評估和監督。
(四)同一企業限報一個項目。有區科技計劃在研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同一年度已獲區科技計劃立項資助或我區其他財政資金資助的企業原則上不重復資助。
(五)項目的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兩年,(生物醫藥項目原則上不超過三年),項目第一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第一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
(六)各街道(園區)負責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及審核工作。對申報單位的經營狀況、承擔能力、申報內容等進行認真核實把關,避免申報材料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嚴禁騙取科技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