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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武漢市眾創空間政策,小編在下文詳細介紹認定條件、認定獎勵政情況,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東西湖區、漢南區、武漢經開區、東湖高新區各單位或者企業申報認定武漢市眾創空間項目有疑問需要了解政策歡迎隨時找小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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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眾創空間認定條件
(一)眾創空間區級登記認定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
(2)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租賃場地應不少于3個年度租賃期。能提供不少于20個創業工位,具備基本的公共服務場地和一定的公共服務設施,能提供共享的活動場所和免費或低成本的互聯網接入、公共軟件、共享辦公設施等基礎辦公條件;
(3)入駐初創企業、創業團隊不少于10家(個),入駐時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
(4)具備創業孵化運營能力,擁有專職孵化服務人員;
(5)具備為入駐企業(團隊)提供創業融資服務的功能;
(6)具備創業活動組織能力,建立由天使投資人、成功企業家、資深管理者、技術專家、市場營銷專家等組成的專兼職導師隊伍。
(二)眾創空間市級認定條件:
(1)實際注冊并運營應滿6個月,且經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登記;
(2)能提供不少于30個創業工位,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3)入駐初創企業、創業團隊不少于15家(個),入駐時限一般不超過24個月;
(4)擁有專職孵化服務人員不少于3名,其中,接受創業服務能力相關培訓并取得相關職業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不少于2名;
(5)簽約合作投融資機構?3家以上,獲得投融資的初創企業、創業團隊不少于2家(個);
(6)常態化組織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和公益講堂、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年組織活動不少于10場次。
二、武漢市眾創空間認定獎勵政策
(1)江岸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2020年及以后新列入國家級備案和省、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在享受市級補貼基礎上,分別補貼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2)江漢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出資購買(租賃)用于創新創業服務的開發工具、公共軟件、網絡等技術服務設施,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新列入國家、省、市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在市政府給予一次性補貼后,再分別給予一次性75萬元、20萬元、20萬元的補貼。對舉辦具有全國性、區域性或行業性影響力的創業大賽、創新論壇、創業輔導等,單個機構每年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當年考核結果優秀的眾創空間或科技孵化器,發放運營經費補貼和裝修補貼,運營經費補貼3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裝修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已獲得開辦補貼的不得同時享受裝修補貼)。
(3)硚口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到本區創辦眾創空間、雙創(眾創)示范基地、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創新小鎮、創新街區)的國內外知名機構,給予運營主體50萬—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金。
(4)漢陽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支持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區塊鏈眾創空間(孵化器)或區塊鏈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或區塊鏈創新創業基地等相關平臺, 按層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
(5)武昌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經區科技經信局考核認定的新組建眾創空間,按照認定面積,給予運營管理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給予運營管理機構最高不超過2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武昌區眾創空間,當入駐企業注冊在武昌區且年度稅收達相應標準,按照累計不超過2.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眾創空間管理運營機構獎勵。對武昌區眾創空間,畢業出孵的企業在武昌落地且企業年度稅收50萬元以上并正常經營一年后,按照5000元/家的標準,給予眾創空間管理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
對新組建批復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認定面積,給予運營管理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運營管理機構最高不超過7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武昌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注冊在武昌區且年度稅收達相應標準,按照累計不超過10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運營機構獎勵。對武昌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畢業出孵的企業在武昌落地且企業年度稅收100萬元以上并正常經營一年后,按照1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
(6)青山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入駐我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的規(限)上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年度補助資金不超過其年度區級財政貢獻。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加速器),給予一次性補貼50萬元、30萬元、1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
(7)洪山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認定的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補貼25萬元、15萬元、10萬元。
(8)蔡甸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經區級備案批準的新建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在獲得市級及以上認定后,按照其場地改造費及建設費用的30%分三年給予事后補助,在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存續期間每年按10%兌現,單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新申報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市級及以上考核優秀的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運營獎勵。
(9)江夏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新列入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示范單位、國家級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
每年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眾創空間等眾創孵化機構進行1次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眾創孵化機構,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優秀比例不超過30%。
(10)黃陂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支持創建國家、省、市級眾創孵化機構。對市級及以上眾創孵化機構分別從建設、運營、績效管理、租房、創業等方面予以補貼。
(11)新洲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區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75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等眾創孵化機構,按市級獎勵50%予以配套。
(12)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對區相關部門認定的新組建擴建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眾創空間,區級財政給予連續 3 年每月每平方米 15 元的場 地面積補貼,享受補貼的面積為已入孵企業所租用的場地面 積。 單個機構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 35 萬元,3 年累計補貼 總額不超過 100 萬元。
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孵化器、國 家級專業化眾創空間示范單位、國家級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150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孵化器 (含加速器)、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 30 萬元補貼。對 考核優秀的市級及以上孵化 器(含加速器)、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 20 萬元獎勵。
(13)武漢經開區(漢南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孵化器或眾創空間自建(含購買)孵化場地的,經認定按照6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獎勵,每家獎勵不超過實際建設經費的30%,且總額不超過600萬元。租賃場地建設以及原自有場地擴建的,對其內部裝修進行獎勵,按照實際費用的50%給予獎勵,單個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自建和裝修獎勵不得同時享受。
對2020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一次性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利用自有資金或引進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在孵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照企業當年所獲投資額的1%給予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獎勵,每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14)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眾創空間獎勵政策
1、設施補助
支持眾創空間載體建設,按照其場地裝修改造費用的50%給予后補助,單個眾創空間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鼓勵眾創空間完善技術服務平臺,對眾創空間出資購買(租賃)用于創業服務的開發工具、公共軟件等技術服務設施,按照設備購置(租賃)費用的30%給予后補助,單個眾創空間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于投資建設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眾創空間購買智能制造裝備(工具)搭建小型生產中試車間公共服務平臺,支持金額最高可達到300萬元。
2、房租補貼
鼓勵眾創空間以零租金為創業者提供辦公和交流場地,對眾創空間提供的公共辦公和活動交流場地,給予50%的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單個眾創空間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1000平方米。
3、活動資助
支持眾創空間開展具有全國性、行業性、國際影響力的創業創新服務活動,對經備案并通過審核的活動,按照其舉辦各類創業活動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50%給予后補助,單個眾創空間每年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國際合作支持
支持東湖高新區眾創空間在全球創新尖峰區域設立分支機構,鏈接全球創新資源,根據其投資建設情況、孵化服務績效可以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
5、落戶鼓勵
對納入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體系的國內新型創業服務平臺和國際知名創業服務機構在東湖高新區成立分支機構,以及在東湖高新區建設運營區域中心性眾創空間、創客街區可采取“一事一策”的辦法予以支持。
6、績效獎勵
支持眾創空間直接投資或引入社會機構投資在孵企業(團隊)。對眾創空間直接投資在孵企業(團隊)每投資一個項目超過10萬元(含)的,按實際投資10%的比例給予獎勵,單個投資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引入社會機構投資在孵企業(團隊)的,每投資一個項目超過50萬元(含)的,給予1萬元獎勵。
東湖高新區每年對經備案的眾創空間開展年度績效考核評估工作,考核評估內容包括基礎服務能力、投融資服務能力、創業交流活動、服務對象數量等,對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合格以上(含)的眾創空間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考評結果不合格的眾創空間限期整改;對連續兩年績效考評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其眾創空間資格。
東湖高新區每年通過光谷青桐匯、創新創業大賽等途徑評選二十名光谷創業明星,給予每名創業明星10萬元獎勵,宣傳創業典型,弘揚創業精神,營造光谷創新創業氛圍。
上述支持事項與東湖高新區此前出臺創新創業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支持標準執行。單個眾創空間年度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