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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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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行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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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上市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職責。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中介指導、市場導向”的原則,堅持各級政府具體引導,擬上市企業主體推進,各類中介機構協同推動的工作機制,大力實施“上市企業倍增計劃”。各地要按照省、市“上市公司五年倍增計劃”要求,制定本地倍增計劃和具體措施并報市上市辦備案,暫無上市公司的縣(市、區)要加快實現零的突破。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系統企業上市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對本行業龍頭企業支持培育力度,做好企業上市培育各項工作。市級各投融資公司要緊盯重點上市后備企業,通過注資、并購等方式幫助企業規范運作,支持更多優質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市國資委將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市級相關投融資公司(出資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體系。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優質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備企業落戶我市。(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工商聯等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上市后備資源培育
(二)夯實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基礎。進一步加強市、縣(區)聯動,部門協同,全面摸排本地企業資源,分別建立市級“種子”縣級“尖子”、各行業“苗子”上市后備資源庫,將具備上市潛力的企業納入資源庫分類管理、重點培育,積極推薦進入省級“金種子”“銀種子”上市后備企業名單,不定期采取集中培訓、上門服務等形式,分層次對后備企業開展上市輔導培訓,為后備企業提供“保姆式”服務。積極推動后備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夯實上市后備企業基礎,引導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加大科技型企業扶持力度。將推進科技型企業上市納入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培育行動計劃工作目標,對符合上市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優先推薦進入省級“種子”企業庫,在科技專項資金安排使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等方面給予針對性重點支持。著力優化科技金融資源配置,擴大投貸聯動、知識產權質押和科保貸融資覆蓋面,吸引更多金融資源對科技型“種子”企業進行“精準滴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知識產權局、人行黃石中支、黃石銀保監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業掛牌新三板。搶抓股轉公司對湖北企業的即報即審、專人對接、優先審查、審完即掛“綠色通道”優惠政策支持暫未達到公開發行上市標準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成長型企業到“新三板”掛牌,鼓勵已掛牌“新三板”企業進行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借力“精選層”快速成長鼓勵企業通過“精選層”轉板上市。
三、加強政策扶持
(五)給予稅收支持。擬上市企業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企業上市過程中,對并入擬上市企業的資產在調整股權、劃轉資產時不變更實際控制者的,各相關部門或單位對土地、房產、車船、設備等權證過戶手續按非交易過戶處理.(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強化專項政策扶持。對符合條件的“報會”“報輔”和“金種子”“科創板種子”企業在申請各類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用地指標和價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專項政策扶持,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市級設立的各類涉企類改革創新試點示范項目,原則上優先安排上市后備企業。符合條件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優先推薦為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級隱形冠軍企業。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符合產業政策的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納入市級重點項目清單,及時跟蹤項目建設進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加強招投標采購支持。積極支持市內上市后備企業參與各級政府性投資項目建設中需使用的設備、材料等物資招標采購。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后備企業參與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參與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給予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
心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八)加大人才支持力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引進的高管、核心技術團隊成員,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高層次人才計劃,同等條件優先申領“東楚英才卡”,享受落戶居留、子女就學、醫療保健等“一卡通”服務。推進專家學者進企業活動,邀請專家學者深入企業開展一線講學、專題培訓、技術診斷指導等服務,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優先納入市級活動服務企業名單。(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衛健)
(九)加強金融招商政策支持。支持證券業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區域性總部和分支機構,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在我市發起設立證券、期貨、基金等機構。各地要制定完善財政獎補、稅收支持、高管優先納入本地人才政策享受范圍、便利商事登記服務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黃石中支黃石銀保監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加強投融資支持。支持市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先為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安排信貸額度和提供基準利率信貸支持。鼓勵市內重點行業、優質項目積極爭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在確保公平竟爭前提下,根據財力情況對股權投資類企業給予辦公用房補助、落戶、投資等專項獎勵,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及省政府有關文件對股權投資類企業的稅收優惠支持政策。對在我市有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注冊企業,優先的采購項目,給予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
心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八)加大人才支持力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引進的高管、核心技術團隊成員,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高層次人才計劃,同等條件優先申領“東楚英才卡”,享受落戶居留、子女就學、醫療保健等“一卡通”服務。推進專家學者進企業活動,邀請專家學者深入企業開展一線講學、專題培訓、技術診斷指導等服務,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優先納入市級活動服務企業名單。(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衛健)
(十一)完善企業上市獎勵政策。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在省政府獎勵400萬元的基礎上,市政府分階段獎勵60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在省政府獎勵300萬元的基礎上,市政府一次性獎勵400萬元;異地正常經營的境內上市公司,將其工商營業執照的注冊地和稅務登記的生產經營地址遷入我市的,市政府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在省、市政府獎勵標準基礎上健全完善更具力度、更加精準的扶持激勵政策。(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優化上市服務
(十二)暢通上市綠色通道。企業上市需要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情況說明的,各相關單位應及時依法依規辦理,原則上自企業報送材料齊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及時通知企業,不能出具證明文件的應向企業書面說明情況。各部門對擬上市企業報送的募投項目,應按照政策規定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出具意見;對擬上市企業出具有關檢測報告、相關資格確認的,優先、快速辦理。凡進入上市程序的企業,由各級政府根據事權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妥善解決其歷史沿革、稅費繳納等遺留問題。對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問題,相關部門要幫助企業通過補辦手續予以規范和完善。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上市中介機構就企業上市事項申請訪談的,有關部門要予以支持、配合。各相關部門對在會、在審、在輔導企業非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要及時指導、糾正并幫助整改對擬上市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的,相關部門要依企業申請對該處罰行為是否屬于重大違法行為予以認定。如無重大事項或緊急必須事項,對涉及在會、在審、在輔導等重點上市后備“種子”企業的監管檢查、調研,經企業申請,可相應取消或順延。(責任單位: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三)建立中介機構服務評價機制。及時掌握本地擬上市企業與證券中介機構合作情況,跟蹤做好上市服務工作。研究證券中介機構服務我市資本市場評價機制,組織相關部門跟蹤督辦評價證券中介機構在本地執業情況,完善全市證券中介服務機構目錄庫。對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業績突出的證券中介機構進行通報表揚,并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優先向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宣傳和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