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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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蘇省科技創新券集中兌付申報工作即將開始了。欲報從速,想知道具體內容么,小編已經幫大家整理好了,快來和我一起看一下吧。想知道更多信息歡迎隨時聯系小編。江蘇省: 無錫市 常州市 揚州市 徐州市 蘇州市 連云港 鹽城市 淮安市 宿遷市 鎮江市 南通市 泰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代理代辦。
代理免費咨詢熱線:13053132051(微信同號)
(個體工商戶、企業商標注冊申請代理、企業登記代理、代理記賬、稅務申報登記變更注銷、商標注冊、公司變更、公司注冊、代辦申請增值稅、清理企業舊賬亂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稅務疑難處理)
一、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聯動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動地區清單見附件1)
2.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備案要求,并取得2021年度或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3.與省創新券服務機構無任何投資與被投資、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影響公平公正市場交易的關聯關系。
二、支持范圍
企業于2024年1月1日至11月24日購買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和檢驗檢測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均可申請省科技創新券補助。具體如下:
1.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指企業購買服務機構提供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包括委托分析、測試服務,委托實驗、驗證服務,機時共享服務。
2.檢驗檢測服務。指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活動所必需的檢驗檢測服務,包括檢驗檢測、集成電路及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等。
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法定檢測和強制檢測等商業活動,如法定認證、執法檢查、商業驗貨、商業攝制、醫療服務、電信計費、產品質量批量檢測、大批量驗貨等,以及非科技創新類服務不在支持范圍內。
三、支持比例及額度
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省創新券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服務金額25%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企業年度累計獲得省級補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聯動地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支持相關企業。
四、兌付流程
1.注冊申領(11月4日-11月10日)
企業登錄江蘇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云平臺進行注冊,在線填寫省創新券資格申請表,按要求上傳有關附件。聯動地區科技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創新券申領資格進行審核。
2.材料提交(11月11日-11月17日)
企業在云平臺【個人中心】,點擊【通用模式兌付】,在線上傳服務合同、檢測報告、交易發票、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明材料。
3.兌付審核(11月18日-11月24日)
按照“誰兌付誰負責”的原則,聯動地區對區域內企業上報的兌付材料進行審核,將通過審核的企業信息匯總(匯總表見附件2)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至省統籌中心。
4.資金撥付
省統籌中心將核定后的創新券兌付情況在云平臺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省統籌中心將省創新券補助經費撥付至企業,聯動地區將地方補助經費撥付至相應企業。
五、工作要求
1.聯動地區科技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組織區域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集中兌付,并做好相應審核及上報工作。各聯動部門要按照要求,嚴把審核關,不符合創新券支持范圍的不得審核通過。
2.各聯動地區需將上年度省科技創新券配套資金撥付證明材料提交至省統籌中心。對于聯動地區及企業實行信用承諾制度,建立隨機抽查機制,提高監管力度。對不履行聯動承諾的地區,將其撤出聯動地區名單,并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對利用創新券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及機構,省財政廳將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3.原則上,如企業當年度省科技創新券額度未全額兌付,且在2024年11月24日前已通過云平臺創新券使用審核,并開展相應服務;或已在線提交創新券兌付但流程尚未結束的訂單,可繼續按流程進行兌付。
以上就是2024年江蘇省科技創新券集中兌付申報工作的具體內容了。欲報從速,想知道更多申報相關信息,歡迎隨時聯系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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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企業商標注冊申請代理、企業登記代理、代理記賬、稅務申報登記變更注銷、商標注冊、公司變更、公司注冊、代辦申請增值稅、清理企業舊賬亂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稅務疑難處理)
一、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聯動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動地區清單見附件1)
2.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備案要求,并取得2021年度或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3.與省創新券服務機構無任何投資與被投資、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影響公平公正市場交易的關聯關系。
二、支持范圍
企業于2024年1月1日至11月24日購買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和檢驗檢測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均可申請省科技創新券補助。具體如下:
1.科技資源共享服務。指企業購買服務機構提供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共享服務,包括委托分析、測試服務,委托實驗、驗證服務,機時共享服務。
2.檢驗檢測服務。指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活動所必需的檢驗檢測服務,包括檢驗檢測、集成電路及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等。
企業按照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法定檢測和強制檢測等商業活動,如法定認證、執法檢查、商業驗貨、商業攝制、醫療服務、電信計費、產品質量批量檢測、大批量驗貨等,以及非科技創新類服務不在支持范圍內。
三、支持比例及額度
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省創新券按照最高不超過實際服務金額25%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企業年度累計獲得省級補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聯動地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支持相關企業。
四、兌付流程
1.注冊申領(11月4日-11月10日)
企業登錄江蘇省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云平臺進行注冊,在線填寫省創新券資格申請表,按要求上傳有關附件。聯動地區科技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創新券申領資格進行審核。
2.材料提交(11月11日-11月17日)
企業在云平臺【個人中心】,點擊【通用模式兌付】,在線上傳服務合同、檢測報告、交易發票、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明材料。
3.兌付審核(11月18日-11月24日)
按照“誰兌付誰負責”的原則,聯動地區對區域內企業上報的兌付材料進行審核,將通過審核的企業信息匯總(匯總表見附件2)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至省統籌中心。
4.資金撥付
省統籌中心將核定后的創新券兌付情況在云平臺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省統籌中心將省創新券補助經費撥付至企業,聯動地區將地方補助經費撥付至相應企業。
五、工作要求
1.聯動地區科技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組織區域內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集中兌付,并做好相應審核及上報工作。各聯動部門要按照要求,嚴把審核關,不符合創新券支持范圍的不得審核通過。
2.各聯動地區需將上年度省科技創新券配套資金撥付證明材料提交至省統籌中心。對于聯動地區及企業實行信用承諾制度,建立隨機抽查機制,提高監管力度。對不履行聯動承諾的地區,將其撤出聯動地區名單,并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對利用創新券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及機構,省財政廳將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3.原則上,如企業當年度省科技創新券額度未全額兌付,且在2024年11月24日前已通過云平臺創新券使用審核,并開展相應服務;或已在線提交創新券兌付但流程尚未結束的訂單,可繼續按流程進行兌付。
以上就是2024年江蘇省科技創新券集中兌付申報工作的具體內容了。欲報從速,想知道更多申報相關信息,歡迎隨時聯系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