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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帶來湖北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獎勵補貼政策,有需要申報的可以了解一下或者找我們溝通具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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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訓對象
企業(含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下同)簽訂1年以
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和轉崗人員。
二、培訓目標
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
三、培訓方式
企業承擔學徒培訓的主體職責,與目錄清單內的培訓機構合作,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可結合實際需求和學徒職業發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舉辦培訓班、集訓班等形式組織培訓,采取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班一方案”開展學徒培訓。
四、培訓內容
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青年技能人才培養制度。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力爭使企業技能崗位新入職員工都有機會接受高質量崗前職業技能培訓,力爭使企業技能崗位轉崗員工都有機會接受轉崗轉業儲備性技能培訓,達到“轉崗即能頂崗”。培訓內容以國家職業標準規定內容為主導,以崗位技能需求為方向,強化參訓職工崗位適應能力和創新革新能力,努力培養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
五、培訓課時
中級工培養期限通常為1年(含師帶徒實訓不少于600課時);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培養期限通常為1-2年(含師帶徒實訓不少于1200課時),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
六、補貼標準
按計劃完成培訓任務并取得中級工證書的每人每年6000元,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證書的每人每年8000元,按計劃完成培訓任務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每人每年5000元,對部分未按照計劃完成培訓任務的不予補貼并收回預支的補貼資金。享受新型學徒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的人員,在學徒培訓期間不再享受其它培訓補
貼政策。
七、培訓申報
(一)備案申報
1.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備案。企業在湖北省職業技能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注冊,登錄后選擇企業新型學徒制項目,向所在區提交《武漢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備案企業申報表》,審核通過后所在區組織社會公示并及時公布
企業目錄。
2.培訓機構開展新型學徒培訓備案。培訓機構在湖北省職業技能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注冊,登錄后選擇企業新型學徒制項目,向市人社部門提交《武漢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備案培訓機構申報表》。審核通過后市人社部門組織社會公示并及時公布培訓機構目錄。
(二)辦班申報
1.大中型企業獨立辦班。大中型企業自主選擇目錄管理的培訓機構合作,聯合制定學徒培訓實施方案,通過湖北省培訓管理系統向所在區人社部門提交辦班申報材料(線上提交材料,線上審核通過后郵寄紙質申報材料)。區人社部門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審核,審核未通過退回企業申報材料,并提出改進意見。
2.小微企業聯合辦班。有培訓需求(培訓人數少于10人)的小微企業可向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聯合辦班培訓申請,也可由行業協會、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區人社部門協調辦班,各區人社部門綜合小微企業聯合辦班培訓申請,把培訓工種相同的小微企業委托企業認可且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組織培訓。委托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主動聯系相關企業,根據企業培訓需求聯合制定培訓實施方案,由培訓機構向所在區提交聯合辦班培訓實施方案。聯合辦班的小微企業分別與培訓機構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展培訓,補貼資金發放參加培訓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按
照協議購買培訓機構服務。
申報材料:學徒培訓實施方案、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勞動合同復印件(掃描件)、企
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信息等申報材料。
(三)補貼申報
1.預支補貼資金。企業辦班申報通過后,向所在區人社部門
提交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和實時培訓計劃表。
2.結算補貼資金。企業完成培訓驗收后,向所在區人社部門申請其余補貼資金,區人社部門審核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人員數量并組織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按規定流程結算企業培訓補貼資金。
補貼資金結算應提交以下材料: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申請、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編號或復印件、不低于10次的培訓視頻資料、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的憑證。
八、培訓審核
(一)方案審核。區人社部門可邀請有關培訓專家召開評審會審核學徒培訓實施方案,對同一方案或相近內容的方案,也可召開專班工作會議,參照經專家評審通過的方案進行審核。
(二)開班確認。培訓方案審核通過后區人社部門及時完成線上確認,企業按計劃開展技能培訓工作。
(三)預支資金。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
九、培訓監管
(一)變更報告。企業培訓過程中,培訓計劃、培訓學員、培訓地點等有變化,及時向所在區提交變更報告。
(二)檢查指導。企業和培訓機構應當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建立培訓臺賬,詳細記錄參訓人員的姓名、培訓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核成績和聯系方式等,以備查驗。區人社部門要配強學徒培訓組織力量,引入技術手段、培訓專家力量加強補貼申報資料審核,深入企業一線和院校培訓現場抽查培訓實施情況,每個班培訓期間不少于2次隨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培訓過程存在問題且整改不力的企業或培訓機構,下達整改通知并暫停培訓工作。
(三)工作記錄。區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培訓過程監管工作臺帳,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培訓學員(核對身份)、培訓實施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備查。
十、考核驗收
采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企業培養成果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學徒培訓進行考核驗收。其中,技能等級認定由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籌指導企業實施,企業培養成果評價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培訓計劃落實情況、崗位技能提升表現情況實施評價,兩項評價均為合格及以上成績為考核驗收合格。各區人社部門要指導企業將學徒技能評價融入企業日常生產活動過程中,靈活運用過程化考核、模塊化考核和業績評審、直接認定等多種方式,對學徒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加強學徒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評價工作。
十一、補貼撥付
(一)補貼審核。區人社部門組織集中審核企業補貼申請材料,重點審核參訓學員資格條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問題嚴
重的經專班集體研究報局領導審定取消培訓補貼,追回預支資金。
(二)社會公示。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人員和補貼金額在
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結算撥付。公示無異議,區人社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
將補貼資金撥付企業和培訓單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