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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行業資訊
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合肥各區縣優質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補貼政策匯編整理,那么如果合肥市各區縣企業想要申請優質小微企業貸款的話,可以隨時聯系小編這邊咨詢具體申報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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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條件及優質小微企業劃分標準
1.在本市區域內生產經營正常,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扶持方向,產品有市場,管理制度規范,信譽度良好的小型、微型企業,且已入駐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安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
2.企業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成長性較好;
3.企業誠信建設體系完善,依法誠信納稅、納稅信用級別B級(含B級)以上;
4.企業基本面較好,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70%及以下(“芯屏汽合”“急終生智”等重點領域企業及產業鏈重點企業可酌情放寬至75%及以下);
5.申報行業范圍: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軟件業務收入需占營業收入的30%以上);
6.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具體大、中型企業以同級統計部門公布名單為準。
劃分標準如下所示: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筑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材料
1.《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匯總表》(附件1);
2.《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
3.入駐合肥市企業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安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的頁面截圖;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蓋章確認);
5.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屬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證明材料;
7.“芯屏汽合”“急終生智”等重點領域企業及產業鏈重點企業情況說明(非必需);
8.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請信用承諾書(附件3)。
三、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推介工作要求
1.企業可登錄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通知,請按照要求及時將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交由屬地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初審。
2.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摸底,對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到應報盡報,并確定專人負責。請對《小微企業基本情況表》中行業類別、營業收入、從業人數等各項指標數據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有效。
3.請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將推介企業材料收集完整,認真審核匯總后正式行文上報。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需于11月25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電子檔及蓋章掃描件)、紙質蓋章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推介承諾書》(附件4)、推薦文件等反饋至市經信局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
四、合肥市各區縣優質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補貼政策
(一)廬陽區企業貸款貼息、融資獎勵補貼政策
(1)優質企業貸款貼息獎勵。對納入統計并經省市評審認定的大數據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戰略性新興企業、電子商務企業、老字號企業以及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對其在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增貸款,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高30%貼息,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各類企業擇優獎補均不超過10家。
對納入區級備案的擬上市后備企業,對其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擴大主業范圍生產經營的新增貸款,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貼息,單個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
(2)支持企業過橋貸。對當年成功辦理、依法合規使用并及時歸還續貸過橋資金的企業,按企業實際支付續貸過橋總費用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3)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4321”新型政銀擔業務支持廬陽區企業融資,對支持廬陽區企業年度貸款發生額達到2億元、3億元、4億元、5億元的擔保機構,分別給予核心團隊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本條款不受注冊地限制。(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二)廬江縣優質小微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中小型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及擔保費補貼。
對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80萬元及以上(含出口免抵稅額)且同比增長5%及以上的中小型工業企業,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利息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對由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且年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含出口免抵稅額)同比增長5%及以上的,按貸款發放當期LPR(低于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給予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利息50%財政貼息,并對優質小微企業當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企業享受的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其當年上繳各項稅收縣級留成部分。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范圍不包括糧油加工企業,貼息總量和擔保費補貼總量分別為1400萬元和300萬元,經審核全縣工業企業應貼息和擔保費資金超過總量的,同比例縮減。
(三)蜀山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設立5億元規模的“科創貸”、“戰新貸”、“戰新租”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獲得貸款的企業,給予擔保費用和貸款利息補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支持優質企業加快上市。鼓勵和支持科技型戰新企業自主創新,設立3000萬元規模的“戰新券”,聚集公共服務資源,協同開展定向服務,重點支持節能環保、新能源、電子商務等戰新企業發展。
設立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引導資金,支持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對貸款額不足500萬元并按期歸還的企業,按其貸款利息和知識產權評估費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安巢經開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對區內中小企業成功辦理“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的,按照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貼息。“政銀擔”業務納入“4321”風險分擔體系,對年化擔保率不超過1%的擔保貸款,給予融資擔保機構貸款額度1%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中40%部分用于獎勵其管理團隊。對企業以專利權或商標權質押融資300萬元(不含)以內的,一次性按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和知識產權評估費總額的50%予以補助,此政策與其他貸款貼息政策不重復享受。
(五)合肥經開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辦理園區貸、稅融通業務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對辦理高企貸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貼息。對新設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以及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機構,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年度內向區內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等總量居于前列的銀行、融資擔保公司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擔保總額保持增長且擔保收費標準不高于1%的前三位融資擔保公司,按擔保額給予共計50萬元獎勵。
(六)肥西縣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貼息,并對企業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2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當年地方經濟貢獻。對當年地方經濟貢獻100萬元以上或實現7%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下規上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最高50萬元貼息。對當年地方經濟貢獻200萬元以上或實現5%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上年度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50%最高100萬元貼息。鼓勵企業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融資。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按市市場監管局獎補的50%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龍頭企業貸款貼息。對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當年生產經營或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按實際核算為準)超過10萬元的,給予50%的貼息獎補,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發展一定規模的生產基地和帶動一定數量脫貧戶的龍頭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最高貼息不超過20萬元。對民營企業“新型政銀擔”貸款(不含科技貸)擔保費,由縣財政按照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本政策與肥西縣其他擔保費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
(七)巢湖市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經由合肥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對當年實際發生的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勸耕貸”貸款主體等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生產經營的貸款,在本年度內發生的利息,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50%最高10萬元的補貼。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專利保險、專利維權、商標品牌、地理標志、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專利獎、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等給予獎勵。
(八)包河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對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的,按照貸款利息和知識產權評估費總額的50%給予最高15萬元一次性補貼。
(九)合肥高新區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發揮青年創業引導資金作用。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方式,以“債權投資+股權投資”方式扶持初始創業和發展創業。合作銀行將資金規模放大至引導資金本金的3倍以上,經認定,貸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50基點(BP),按貸款當年年初基準利率的20%給予合作銀行補貼;同時按貸款當年年初基準利率的50%給予已按時還本付息的企業補貼,補貼最長時間不超過3年或不超過3次。建立科技金融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鼓勵合作銀行加入“4321”銀政擔合作風險分擔機制,對通過“創新貸”、“科技信用貸”、“潛行者孵化貸”、“深科技成長貸”等財政金融產品進行融資的科技型企業,貸款利率按不高于貸款合同簽訂當年人民銀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50基點(BP),本息結完后,按企業當年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40%給予補貼,補貼最長時間不超過3年或不超過3次,該項獎勵實行總量控制,每個金融產品當年補貼資金不超過500萬元。上述財政金融產品中,對收取的年化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區屬擔保機構,按擔保額的0.5%給予區屬擔保機構補貼,單個擔保機構每年最高補貼1000萬元。貿貸、科大校友創業貸、貸投批量聯動補貼。對通過“自貿貸”、“科大校友創業貸”和“貸投批量聯動”金融產品進行融資的企業,按企業貸款合同簽訂當年人民銀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最長時間不超過3年或不超過3次。對高成長企業專項金融產品“瞪羚貸”、“雛鷹貸”,貸款融資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且貸款利率按不高于貸款合同簽訂當年人民銀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50基點(BP)的貸款合同,按企業貸款利息的40%給予補貼,該項補貼實行總量控制,單個金融產品當年補貼資金不超過2000萬元。獲得經高新擔保及經貿局聯合審批的轉型升級貸支持的企業,單個項目貸款累計不超過3次、累計貸款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按企業當年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對當年結清本息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按實際貸款利息的60%給予補貼;對當年開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按質押金額0.01%補貼。不足5000元的不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對通過擔保機構貸款融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根據雙向約束原則,按企業繳納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十)長豐縣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對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按貸款規模對企業給予定額補助,貸款規模100-300萬元(不含)給予1萬元補助,300-500萬元(不含)給予5萬元補助。對市認定的優質中小微企業,其當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給予最高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按70%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對在本地金融機構貸款的貼息比例提高10%。
(十一)肥東縣企業貸款貼息獎勵補貼政策
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新發生銀行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財政貼息補助,單個企業財政貼息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將縣中小擔保公司扶持民營企業的擔保總額提高到30億元;將過橋資金使用頻率提高到年12次以上,設立民營經濟過橋資金池8億元,資金占用費在15個工作日內,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按日收取,不予上浮。對民營企業擔保貸款的擔保費超0.5%以上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貼,原則上最高不超過3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好了,關于2023年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申報好處、認定條件等細則,小編就和大家聊到這里了,有申報需求的,直接聯系小編就好啦。
2021年合肥市一共1160家企業成功認定為合肥市優質小微企業,由于篇幅所限,小編就不把名單給大家一一展現了,所以,如果合肥市的企業有申報2023年優質小微企業的打算的話,有問題直接聯系小編這邊咨詢就好。